现在许多中小餐馆的发票,存在备案名称和章不一样的现象,如郑州路附近的“舒记麻婆鱼”备案是“舒福麻婆鱼”,发票是“舒记”单位报不了,找到饭店说就是这样,没有报不了,问一下地税局不知是否合规。建议发现发票出现问题,举报到地税,对饭店处以罚款对举报人奖励。
老城区地税局要求辖区内全部单位更换发票专用章,这些章是必须到指定的单位更换的,一个章180元,好贵呀,。天哪,全区下来,要换多少个章呀?现在做小生意赚个钱不容易,能不能继续使用呀?
由于下办年国家个人所得税政策调整,关林经贸地税局及时为广大商户降低了地税,并张贴通知告诉纳税人!温馨提醒纳税人索要完税凭证!在如今一些政府部门高高在上,脸难看,话难听。门难进的今天,经贸地税确实对纳税人特别热情,服务周到,让广大纳税人感动!在此希望上级部门给予表扬!我们经贸布匹商户也说一声谢谢!
7月22日我在这里投诉了洛阳中昊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没有和任何单位发生劳务合作,却对外开具不少劳务发票的问题,近一个月过去了,他们依然在疯狂对外开票,我不知道税务部门是怎么去了解落实的,我将向上一级部门继续反映!!!
2006年度我们在新安县上海路东侧万隆小区,购买开发商赵永强开发的商品房,当时房产证办理过一批,可至今开发商开发的7个单元,有大部分不能办理房产证,原因是业主没有开发商给出具的地税票。2010年6月,我们到地税局了解过情况,得到的答复是;开发商逃税,地税局通知开发商,补清应缴税款后,即可办理房产证,是过1年多,此事毫无进展,望有关部门给予协调。
我是老城区曼哈顿广场业主,2007年付全款买的房子,现在开发商拖着 就是不给换发票,手里至今只是一张收据,请地税局严查,给我购房发票。
我去年在新安县惠康苑小区购买一套房子,交纳了首付签了合同,合同规定今年3月房屋交工。今年6月25日售房部才通知我们房屋竣工,可以办理房产证等手续。谁知到地税局时,工作人员说签合同时必须办理契税,现在要我们按日交纳所谓的滞纳金。我们认为这样规定不合理,如果需要交也得让开发商交,他们签合同的时候告诉我们房子竣工才可以办证。强烈要求政府惩治这些无良的房产商,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我在涧西区南苑小区买了一套98年,70平方的二手商品房。今天给12366打电话问是否需要营业税交纳,他们说不需要交纳,但给行政服务中心地税局(63226056)打电话,他们说需要交纳差额的5.6%。请问这是怎么回事?
我购买中电一套经济适用房,是唯一住房和家人(妻子和女儿)居住,按政策可以减半2%交房产契税,请问去地税局交房产契税时需要带什么资料
求爷爷告奶奶,借遍所有人,终于交了首付。去行政服务大厅交契税,3天了还交不上,地税局的领导们,你们是怎么工作的,你们是怎么为人民服务的?
我是2010年4月份签订购房协议,至今没交房,签订协议时政策还是契税2%,现在偷偷变成4%,当时定为2%时有公布,没定期限,现在偷偷就变了,对我们这种情况很不公平,有失政府部门公信。我们将联合广大业主依靠媒体,法律等手段维护利益,政府必败。
领导您好: 向您投诉一个事情。我们三口之家原来在我公司内部有一套45平方的房改房(我爱人名字),我又于2010年2月10在洛阳银鑫港湾售楼处按揭购买了一处94平方的期房(现在超期未交房)。签合同当天包括接下来一年都没有任何人以任何形式通知我们要交纳房产契税,直到2011年4月4日上午11点17分,售房部的人员(是当时售给我房的人)才电话告知我要交纳2%的契税,并告诉我说如果未在买房合同签定一年内交纳契税,那还要按超期...
我在洛阳市吉利区亿基开发有限开发公司买了套房子,由于吉利区税务局在2010年11月至12月底,已没有发票不给办理房产证为由,【等契税涨价在给办理】现在涨价了地税局有发票啦,可以办了,但契税已经提高4%,问地税局这样搜刮民财心安吗??????????
10月底把第二套房子契税已交过,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房产证,说税务局没有发票啦春节过后在办,现在又叫补交2%的契税是不是敲诈民财。
我有一小套50多平方房屋要买卖过户,经济适用房已经交过政府规定收益所得、土地出让金和房屋契税。但市行政服务大厅地税局说还要在缴政府规定收益所得和土地出让金的百分之四的税。今年洛阳晚报上刊登的经济适用房可以过户了也没有讲还要再交双份税呀。地税局的工作人员说报纸讲的是费、我收的是税。难道还有双重收税、增加百姓的负担。这合理吗。
我于10年10月底买的第二套房子(房管局已备案),当时按购房合同要求交齐了房款、维修基金、契税2%等款项,但11年3月中旬,开发商却通知我要再交2%契税才能办理房产证,问为什么?今年市里调整了契税。为什么年前未办,开发商说:1.年底到年初地税无发票(说是等着换机打票)。2.地税给开发商定的有一段时间内只能开房子销售额200万的税票,超过不办。叫去问地税,吉利地税局说根本没这回事。请问我该怎么办?难道我们的血汗钱就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