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比郑州困难多少? 省直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须知 一、贷款条件 1.在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直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贷款金额:夫妻双方均在省直中心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在郑州市区内购买首套住房,贷款金额不超过80万元;借款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二套或郊县房产的,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 3.贷款年限: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还...
21年3月公积金预警,在多次咨询预警无望解除的情况下,于10月14日办理了贷款业务,10月25日公积金预警政策变相解除,对35岁以下青年不限制了。对于10月25日没放款的人可以申请重新办理贷款,实在是太巧了,我们夫妻二人的贷款在10月25日上午发放了,夫妻二人原本能贷款42万元,批了18万!!! 预警是因为没钱了,变相解除预警说是为了助力青年,青年的认定是10月25日之后办理的是青年,10月25日之前的青年活该倒霉。 倒霉就倒...
百姓呼声上多次请求商转公政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均统一回复洛阳公积金贷款高位运行,不具备商转公的条件,那相关政府部门有考虑别的措施减轻已高成本购房者的压力吗?近几年疫情百姓经济压力陡增,在购房新政前的购房者房价高利率高,没有应享受的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望政府部门看到百姓难处,听到百姓呼声,解决百姓问题
去年准备买房时,公积金中心说个贷率高,限制使用公积金。无奈选择了6.37的商贷,现在一个月还着五六千的商贷!但去年年底突然出台了青年人才政策,今年又提高了贷款额度,现在又取消了预警,关键你现在个贷率还是这么高,现在怎么都可以用了!!!你们政策制定就这么随意吗!!!对去年3月以来买房的人怎么办,你们考虑过疫情下我们的生活吗,我们还能建设美丽大洛阳吗,强烈要求降低商贷利率,或者商转公!!!
2021年3月洛阳市出台住房公积金预警措施。出台理由为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不足,资金不够用了,出台行政措施文件中称个贷率居高不下,待个贷率下降到合理区间(85%)三个月才具备解除条件!!! 2021年10月25日出台青年人才政策。变相解除了35岁以下青年人的公积金预警措施,我就是在10月25日这一天贷款发放,合同生效,因此无法按照新政策使用公积金贷款,夫妻二人缴存3年多,因预警只给了18万的公积金额度!! 多次反应因个贷...
济南市根据银保监会、人民银行2022年初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新市民在创业、就业、住房等领域金融需求,探索出“公积金租房贷”(全国首创)、“新市民创业贷”等惠民创新举措,获得新市民(青年)的热烈欢迎和频频点赞。济南市通过从房源提供和租房资金全方位助力新市民安居,不仅帮助解决了新市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高新市民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便利性,也吸引来了更多新市民、外来人口融入...
2月19号的三问,22日收到回复。 从回复内容看贵局对洛阳市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政策或者实际落实情况是不清楚的。由此可见贵局在落实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政治待遇是随意的。 回复中提到了解清楚后再给予明确,2个星期过去,仍然不见答复。询问市本级的政策和落实情况应该难度不大吧。由此可见贵局在对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态度是也是随意的。 贵局曾在一份书面回复中提到“重视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问题”,恐怕是言不由衷呀...
2021年9月30日在市民之家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二人账户余额3.4万元,缴存3年多,贷款52万公积金批了18.6万元,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上面签订日期为10月17日,10月25日洛阳公积金管理中心对35岁以下青年人购买首套住房按照未预警之前政策执行,按照之前政策我们公积金能够贷款40万元,可是10月25日你们调整政策,10月25日我的贷款就发放,然后你们说贷款发放合同生效无法变更,撤销,对此我想说一声你们作为行政事业单位,你们...
大张公司这么大一个企业,公然违反关于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规定,不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12个月前,住房公积金中心说:“正在进行调查处理,并已向该单位下发协助核查通知书。中心会持续跟进关注并督促单位。” 11个月前,住房公积金中心说:中心目前正在按执法程序进行催建催缴,并按相关规定下发执法文书,近期已下发协助核查通知 书和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执法程序需要时间,请耐心等待。 9个月前,住房公积金中心说:“已...
3月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预警政策,政策中明确预警解除条件为连续三个月个贷率低于85%。截止11月份洛阳市公积金个贷率扔为97%。我与9月30日下午签订公积金贴息贷款合同,夫妻二人账户余额3.4万只缴存3年,只给了贴息贷款18.6万元,10月25日放款,10月25日当天你们开会调整政策,而对3-10月份因政策限制而给予额度极低的人群明显不公平,而我仅仅因为早放款了一天而无法撤回重新办理,我想问问,原本我能够贷款40多万,你们出台...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会议中也明确提出了 积极受理青年职工诉求,维护青年职工合法权益;提高青年人才租房提取额度、最高贷款额度……25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一批新政策措施,其中,《住房公积金助力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工作措施》备受关注。 加大青年群体购房贷款支持力度!!! 行政法中诚实信用原则中提出了 一,行政行为生效之后,对当事人产生法律上的效力,社会公众基于对行政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形式。为推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加强规范管理,2016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明确自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在洛阳市人才...
2020年11月购置的二手房,但近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住房公积金助力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工作措施》中提到● 提高青年人才最高贷款额度 经我市认定的青年人才,购房时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受缴存年限和缴存额限制,在不超过还款能力的前提下,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而当时并没有该政策,因为2019年才参加工作,经过咨询后最高只能贷款15万,所以只能选择商贷款。但现在新政出来后,已经购房的是否可以享受,享受的办法是什么?
各位领导好: 投诉孟津县行政服务大厅公积金管理部窗口人员不作为,态度差。 本人购买孟津县商品房一套,需要公积金贷款55万,开发商在录系统时候贷款额度录成55万后,系统提示超贷款额度(实际可以贷款55万)无法进行下一步流程,后来开发商和本人均咨询孟津县公积金管理中心,得到回复为:贷款额度系统录45万,面签时候公积金中心改成55万,第一:此番操作是否合规? 第二:开发商按孟津县公积金中心指导操作后,因为第一次系...
尊敬的市交通局领导: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豫政办 〔2011〕140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3〕129号)、洛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宁县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15〕25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明确了运管机构道路运输管理经费应纳入财政全额预算。截止目前,洛阳市周边...
洛阳近年发展不错,本人也打算买房长留洛阳发展。二手房贴息贷业务是公积金管理中心组合贷款替代措施,目前仅兴业银行办理,但仅实施不到半年,现在却因种种接口面临无钱可贷成了摆设,目前银行通知仅前期办理过面签的可以继续办理,对于已签购房合同但还未正式办理银行面签的一律停止。询问原因,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将责任推给兴业银行,说是银行系统升级导致。在此,我有问题请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予回复: 1.如果是因系统升级...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触发流动性预警,公积金管理中心采取一系列措施化解风险,是值得肯定的。但是排队轮侯放款,提高项目准入标准等措施,误伤了一大批首套房刚需的购房职工,国家打击的是炒房者,而不是首套刚需购房者,建议设置首套刚需购房职工优先放款权!开发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土地解押,承诺可以公积金贷款,但是至今项目还未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