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洛阳市出台公积金预警,说是公积金没钱了,我多次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他们回复,公积金流动不足,等公积金资金恢复到正常才能取消预警。
2021年10月在咨询公积金预警政策短期不会解除的情况下,我于2021年10月14日签订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10月25日(周一)上午发放贷款,10月25日上午公积金管理中心就通过了对35岁以下青年解除预警的政策。
我10月26日去找公积金管理中心,他们告诉我,如果贷款没有发放的还可以撤回合同重新签订办理贷款,因为我的已经放款,只能认倒霉!
10月25日上午你们把贷款给我,另一边你们就说助力青年人,对35岁以下青年不限制了。我与妻子二人都是32岁,我们不是青年人吗?。我缴存3年多,夫妻二人账户余额3.5万,批了18万公积金额度,原本能贷40多万。你们说我运气不好刚好卡在了点上,让我认倒霉!
2022年洛阳市公积金个贷率93.5%一级预警,你们说取消预警,要促进房地产发展。对了你们说这不叫取消预警,这叫阶段性取消预警!!!
缴存职工一辈子可能就买这一套房,该买房用到公积金了,你们说公积金没钱了,这边个贷率93.5%你们说要促进房地产发展,所以取消预警。
今天看来不是公积金有没有钱,而是你们乱作为,不作为,你们在光明正大的耍流氓!
寻求你们解决问题你们把责任推给政策。说政策调整谁也没有办法,你们出台《洛管委会2021年1号文件》时说,立足长远,科学研判,你们说,要视公积金资金流动情况,逐级下调预警,
今天直接取消,白纸黑字红头文件,成了废纸!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05-17 16:59:32
尊敬的网友:您好!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发布了《关于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预警措施的通知》(洛房公积金〔2022〕9号),制定此政策是为抓好《洛阳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洛政办〔2022〕41号)贯彻执行,中心根据自身实际,在确保资金运行平稳的前提下,积极应对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主动配合上级政策有效实施,阶段性取消资金风险预警对个人可贷额度的限制,更大限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