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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洛阳市洛龙区明康药业有限公司员工.在其公司工作将近十几年左右.前五年公司各种理由不给我办理社保登记.我离职后可向公司要求补缴吗?我于2024年2月26日在公司辞职.并办理正规手续.在2024年3月15号发工资时.给我发了18块多.其理由是用我的工资全额交了三月份社保及各种理由扣除.明康公司这种做法是否违法?我要投诉明康公司的违法行为.请洛龙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给予回复处理!
洛龙区 保障局 公司 理由 人力资源 扣除 社会 办理 工资 给我发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3-28 14:46:32
网友您好,已跟您电话沟通具体内容,根据劳动监察属地管理的原则,已把您的问题反映到洛龙区人社部门,稍后会有相关人员跟您联系。若有问题请致电:0379-65523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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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462661 2024-04-01 10:00:43 【洛阳市涧西区】
没有处理结果!推萎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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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499249 2024-05-18 00:51:23 【洛阳市老城区】
洛龙相关部门的一贯作风,我从去年十月开始仲裁的事,到现在还没解决。我觉得需要更高一级的反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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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841218 2024-03-26 17:23:26 【洛阳市吉利区】
最具权威的有关部门?!劳动仲裁部门此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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