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洛阳市东方高中一年级学生的家长。我反映的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洛阳分公司的校方责任险问题。 在2011年3月11日上午下课时,我的孩子和其他同学一起往教学楼下去的时候碰到了楼梯口正在楼外施工的钢管上。一个学生和一个民工立刻把他送到了150医院急救。伤口在额头正中,缝合了6 针。孩子的姑、姨赶到医院垫付了600多元的医疗费。 后来,财产保险公司人员经过调查把理赔手续给了孩子,并通知孩子5月19日上午...
在人保财险吉利公司干内勤4年了,公司不给签劳动合同,不交三金不交保险,每月工资850,请问该如何处理,是否违反最低工资标准!请相关部门予以关注!
我在人保财险公司上班有4年了,公司不给交三金不给交保险,不给签合同,只给签了个保险业所谓的代理合同,工资只比最低工资多了几十块钱,把我们原来的临时工还美其名曰:三类职工,其实也就是原来的临时工换了个名字,人家正式工的待遇我们都没有。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关注一下,给予解决,谢谢!另:这些情况不在少数,整个洛阳地区所有的区县支公司每家都有4到5名,都不敢提,一提就会招惹到那些领导,自己的工作也就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