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夫妻双方均符合住房补贴的家庭,双方可累计领取相应补贴,双方都可以按照各自应享受的补贴标准领取购房补贴。双方既然均符合人才引进住房补贴规定,理应各自享有相应补贴,这样也有助于洛阳吸引和留住更多的人才。
希望能够出台明确文件,招聘或引进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以上的人才在干部提拔、职称晋升方面有所照顾。例如研究生工作满三年可以直接享受副科待遇或职称晋级不受单位名额限制,真正留住年轻人。
条件能否改为本人及近亲属无自有住房即可,去掉城市区5年内无购房记录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政府着力留住青年人才,让青年人在洛阳安家又安心,目前的青年人才公寓只是租房政策优惠,而对于一部分想买房的年轻人才并没有优惠购房优惠政策,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是三十而立,结婚置业,政府能否针对青年人才购房提供政策优惠,比如可以先租后买或者购房价格优惠政策。
建议将各县引进的研究生人才纳入政策范围,并适当向县乡基层倾斜,县乡事业编工资待遇补贴有一定的局限。特别是有些外地的,需要安家落户,建议考虑出台些支持安家落户、安稳人心的住房保障、生活服务、教育优抚等政策
1、建议洛阳市出台明确政策,同意符合申请购房补贴条件的青年人才购买人才公寓。 2、建议洛阳市出台明确政策,同意青年人才可按不同学历层次申请购买相应面积标准的共有产权住房,个人产权额占比最低可按60%确定,满五年可以转让或者购买政府产权份额转化为完全产权住房。 3、建议洛阳市出台明确政策,组织符合购房条件的青年人才团购商品房,低于市场价优惠购买。 最大力度使青年人才有所居、有所归、稳住心、留住人。
洛阳要建设青年友好型城市,不仅要关注如何把人才引进来,更重要的是要考虑怎么将已经引进来的人才留得住,我有以下几条意见建议: 1.落实之前制定并发布的引进人才政策,服务期满后对承诺的编制问题要严格落实到位; 2.享受租购房补贴和青年人才公寓存在矛盾关系,导致青年人才公寓大量闲置,但同时需租房的青年人才却无法入住人才公寓,建议制定更全面的政策; 3.引进青年人才后要建立交流和培训制度,组织部门定期听取引进人才...
如题,作为人才引进的青年服务者,我认为留住人才,用好人才,比引进人才更重要。 如何留住人才,用好人才,我认为有三: 一是制定切实可行的青年人才引进政策。重在切实可行。比如解决年轻人最关注的编制问题、住房问题、待遇问题,从年轻人的切身利益入手,让青年人感受政府的关怀和温暖,视洛如家。 二是严格落实既定政策。政策的制定是服务广大青年人才的,在落实政策上要实现相对公平和透明,制定培养计划并落实,才能让青年...
办房产证时只写了配偶名字,打电话说非要让我把我名字加上,有户口本结婚证还不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