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休警察警衔津贴问题的反映
多年来,常有人说公安工资“高于地方低于军队”的说法,实际是一句空话。公安工资与地方其他行政事业部门没有什么区别,甚至还低于一些行政事业部门。 高于低暂且不讲,最近,在退休人员群里热议一个问题,就是退休警察的警衔津贴问题,下面就说说这个问题。
从1992年实行警衔,1995年开始实行警衔津贴,在职的人民警察,按不同衔级每月都有相应的警衔津贴,然而人民警察退休后,警衔津贴给取消了,这种不合理的做法,使广大退休警察极为不满。
最近,有一则消息引发大家关注。
据石家庄日报报道,按照河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尚未兑现新办法待遇的退休“中人”,退休符合领取教护龄津贴、警衔津贴、艰边津贴、特教津贴、海关津贴的,作为老办法计算基数,纳入社保基金发放。
按照石家庄日报的报道,“作为河北省的先期调整试点地区,石家庄市先期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教育系统单位、卫生系统单位、公安系统单位进行前期的测试操作”,将于4月中旬随当月的养老金发放到位。
另据报道,上海市人社局早在2000年10月25日发布的《关于本市人民警察调整警衔津贴标准后退休人员计发养老金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符合条件的人员,退休时可按规定调整的警衔津贴标准作为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这个看上去不大不小的变化,不仅是对退休的人民警察几十年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在职的人民警察的精神鼓舞。无论是谁,从当上警察那天起,就向退休那天步步迈进,退休后享有警衔工资,对每一个人都具有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也无疑是巨大的精神食粮。
实际上,人民警察退休后,享受警衔津贴,是有法可依的。
1992年7月1日公布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第五章第十九条规定,“人民警察离休、退休的,其警衔予以保留”。
1995年2月28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五章第四十条规定,“人民警察实行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并享受国家规定的警衔津贴和其他津贴、补贴以及保险福利待遇”。
1995年1月1日起实施的《人事部、财政部关于人民警察实行警衔津贴问题的通知》第五条第五项明确规定:“在警察工作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并从警察工作岗位离退休的人员,其警衔津贴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离休人员,警衔津贴全额计入离休费;退休人员,警衔津贴按国家规定的比例计入退休费,其中执行职级工资制的退休人员,警衔津贴按本人原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的计发比例计入退休费”。
上述规定明确表明,对于不保留警衔的原人民警察(受处分),取消警衔津贴。对于保留警衔的退休人员的警衔津贴,应计入退休金折算发放。这就是退休警察享受警衔津贴的法律依据。
如果退休后只保留警衔,不享有警衔津贴待遇,是毫无意义的空话,实现“其警衔予以保留”的条件,就是退休警察享受警衔津贴待遇。法律早有规定,现在的关键是有法必依, 退休后享有警衔津贴,不只是退休警察的待遇问题,也是事关人民警察队伍的稳定、荣誉和责任问题。
警衔源于军衔,军队离退休干部和离退休警察一样,都依法享有“保留军衔(警衔)”待遇,但军队离退休干部是享有军衔补贴的,而退休警察却没有。
近年来,关于退休警察警衔津贴问题,已有很多人在呼吁。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公安厅物证鉴定管理处副处长陈林、自黑龙江省的全国人大代表李亚兰、北京市人大代表、市交管局中心区支队副支队长任素永,先后在人大会议和不同场合提出:“既然保留警衔,也应将与警衔匹配的警衔津贴予以保留,让退休人民警察在得到社会尊重的同时,也能享受相应的物质待遇。”
目前,全国多地已对退休人员的教龄护龄津贴、警衔津贴纳入养老金基数试点,这对人民警察退休后真正享有警衔津贴起到了推动作用。
鉴于以上情况和法律规定,恳请洛阳市公安局领导,从维护广大警员合法权益出发,积极向上级和政府部门反映,争取落实退休警察应该享有的警衔津贴待遇,这不仅是保障退休警察的合法权益,对在职人民警察队伍的稳定、荣誉和责任,都是一种鞭策和鼓舞,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因为在职的人,也有退休的那一天。
洛阳市公安局离退休人员
2022年1月20日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2-01-28 18: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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