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本人因在市民之家附近上班,单位底层员工,工资不高 ,家在高新区,平时都是来回20公里路程骑电车上下班,但17年有一天晚上回家时意外摔倒,住院几个月,考虑到上班后不能在长途奔跑了,出院修养期间就在留意租房信息,房租太贵了,无意间看到有公租房,随即在家和单位直接的恒昌家园申请了个套公租房,也是给工作人员说了很多好话跑了很多次, 庆幸的是18年11月前后拿到钥匙,本以为工作生活会平稳下去,没想今年上半年事情接二连三发生。
【事件一】19年5月21日上午9点,上班时接了个电话回去取忘带的文件,放置在电车储物箱内的手机被偷,此时第一时间想着看监控,被物业拒绝,理由是不能个人看,只能报案后民警过来查看,故立刻报警,出警民警很快到场对事件记录后,给物业沟通后才看到监控,警察随机走人,出警时间快,真的非常棒,给洛阳公安点赞! @公安局。监控中确定嫌疑人为本小区业主及去向楼层,(因这里无法上传视频,故监控【5.21疯狂的小偷】上传到优酷方便相关部门查看事件真实性,链接在尾部),就再次联系民警,竟然回复 让我自己去找到这个人 给人家买盒烟说说好话就行了,这是警察应该有的态度吗?跟出警时的作风截然相反。@公安局 因手机有个人网银和单位资料故在接下来的几天,早上早起点,晚上晚睡点 就在嫌疑人居住的楼下和楼层转悠,无奈找不到此人,想着有清晰的监控人像让物业比对入住资料缩小范围,结果又被拒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自己没办法再次联系民警,回复这个是自诉案件不在民警管辖范围,自己在网上找办法怎么解决无意中看到法律援助热线,随即联系热线,接线人员听到经过后也很愤慨,为什么不受理,在自己车里放好好的,又不是掉在地上,如果不受理就出个不予受理通知书,这样才能走法院诉讼程序,了解到诉讼这个渠道后,就第一时间联系民警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结果回复说没听过这个 没开过,因这个手机对我和单位太重要,接下来又多次打110和联系市长热线,民警又联系我过去做笔录 同样做了笔录 立不立案不知道,这段时间频繁请假不能正常工作生活我耗不起,此时就这么不了了之了,直至今天7月28日才有进一步进展。
【事件二】19年7月28日上午8时许,上班时发现昨晚放在充电位充电的电动车不见了,以为是物业挪动地方了,先绕附近几栋楼一路按遥控钥匙的响铃,没找到,赶紧到物业看监控,和【事件一】一样直接拒绝,需要民警出具一个证明,随即拨打110报案,民警出警速度很快 也很快到达现场,再次给洛阳公安一个赞@洛阳公安,在现场调查过程中,刚好【事件一】中的嫌疑人从旁边路过,我一眼就发现此人,民警了解完前后原邮后以起带到派出所,我填写完毕报案材料后,民警说回去看监控找到案发时间点告诉他们,想起物业不让看,就让民警出个证明我回去看监控,民警说,没出过这种证明,业主因财务丢失查看监控室物业应该做的,一边是物业要一个多余的证明,一边是民警没出过不知道怎么出,两难之地在派出所当场给物业打电话沟通此事,表明我就在派出所依然不让看,电话给到民警手中让民警和物业直接沟通言辞也比较激烈,依然无果,因下午还要上班,就在没得到结果情况下回小区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可能刚才民警的态度强硬,这次同意我看监控了,发现是2人团伙作案,得到关键证据后返回派出所把资料交给民警,电动车被盗案今天第一天,期待早日破案(因这里无法上传视频,故监控【7.28疯狂的小偷-上】、【7.28疯狂的小偷-下】上传到优酷方便相关部门查看事件真实性,链接在尾部)
经过这两起事件,作为社会底层打工族的我有几个与认知相悖问题想问下相关部门
@洛阳公安 谁也不想没事去找公安,这两次是我人生第一次和第二次 希望不会有第三次,洛阳公安民警的出警速度很快,如果是行凶案件真的非常及时,给个大大的赞,日常小事太多,我也知道公安警力有限不可能管到市民每一件小事上,发生在我身上的这两期财务被盗不知道此类事件在不在公安负责,怎么区分。 【事件一】中有一次民警让我自己去找嫌疑人,还买盒烟给他说好话,他是小偷啊,社会风气都到这部田地了吗?先不说能不能找到,即便找到了,对立的双方如果起肢体冲突怎么办,况且我是真的花时间和精力去亲力亲为了,当时确实找不到。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恒昌家园社区是政府公益项目,确实给打工族很大支持 ,也给政府和房管部门一个赞,与社区配套的各项支出投资大,收取响应的费用我们也理解,这两次与物业沟通,要对负责监控的安保人员说声谢谢,在获得查看监控权限后非常热情,积极可能的分析案发时间,对查到关键时间点帮助很大。但对物业的管理体制及服务就不能理解,在业主主动求助物业方面:业主交的有物业费,你们负责安保,在业主财务受到损失需要物业帮助时你们百般刁难,无理至极,政府把有3000多户家庭的社区管理交给你们是帮助业主解决问题的,明明很简单就解决的事情搞这么复杂,是不想做不作为,还是不会做?在你们主动管理社区方面,绿化 电动车充电位,饮水设备这些硬件做的也不错,但在安保上管理太松懈了,不管是不是本小区人员自由出入,社会闲杂人员进出畅通无阻,发生在我一个人身上近2个月就两起,那其他人呢,平时从住户听到的偷电车、偷电瓶、偷衣服的不在少数,这是3000户大社区,此类事情时有发生,不是你们不会做,我认为是你们不想做,入住时候交的齐全资料和照片办的居住证为什么一直不用,你们自家小区安保怎么做的的不知道吗?说白了就是不拿业主利益当回事而已。希望相关部门重视这个问题,如果物业不会做就换个有责任心能做事的物业团队,如果物业不想做不作为,就该严厉整顿或更换团队,别把政府利民的事情搞得乌烟瘴气民怨滔天。@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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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9-08-03 09:40:06
经业务科室核实调查,该诉求现属于涧西区区物业办主管,建议您直接向涧西区区物业办相关主管部门反应咨询,感谢您对我局的工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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