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区南侧九号楼有两层商铺,其中最西端商铺由中国银行购买,并作为洛南新区支行新址。
今年4月份,发现该行在我小区内部公共绿地上私自搭设一处铁质楼梯,并在二楼后窗设置一处排烟装置。
而后我们几名热心业主奔波一个月,联名申请、并先后多次沟通银润小区物业、开元路办事处、天元社区、城建部门等各类部门机构,也获得了立案协调,但是最终因银行拒不执行而未能协调成功。
目前希望规划局可以明确下,该楼梯和排烟装置确实为违规建设,并联合城建部门予以整改拆除。
注1:.银行解释该楼梯为了满足消防需求,但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5.2.2之规定,若假设该楼梯为合法建筑,则其与我小区七号楼高层住宅之间距离仅不足7米,不符合防火规范(应≥9米),据此判断该楼梯不符合规划,为违章建筑。
注2:在购房之初银润置业已明确表示商铺不得用于餐饮经营,并有合同约定。目前中行二楼的排烟装置规模已经超过生活用品餐饮乃至经营性餐饮,希望贵局可以明确该商铺规划是否允许进行如此规模的餐饮功用。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18-06-25 16:48:36
网友您好:
经了解,前期,我办工作人员已向该行责任人下发限期自拆通知书。该行在接到通知书后拒不执行。目前,办事处已将此事上报区城管部门。 感谢您对办事处工作的支持与监督。
古城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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