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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我于2007年购买的老城区中州中路30号院1-3-503号房,属于经济适用房,之前购房合同,契税维修基金已缴纳多年,到现在房产证都办不下来,本想自己办理,但是由于当时购房性质属于单位(中信重工)集资建房,无法自行办理,多次去厂里问询,办事人员说因为公司名称变更,造成无法办理,难道说就不办理了吗?另外,由于当时办理界定卡时我爱人身份信息错误,造成界定卡信息不符,我去新区行政服务中心问过房管局窗口,工作人员说要找单位办理,我去找单位,单位说办不了,这件事情难道就没人管吗?请领导核实并给予处理为盼。
办理 界定 单位 服务中心 购房 卡及 号院 号房 说办 无法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8-01-16 15:02:24
网友您好: 根据诉求人反映的问题,已告知诉求人经济适用住房的上市交易及信息变更均在洛阳市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办理。目前经协调,诉求人可持相关资料到洛阳市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将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办理。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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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地勇士 2018-01-19 11:27:32
变更事宜已办理,但是为何不发帖就办不了呢,这个问题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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