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子性质和房产产权问题:依据合同,我们被拆的房子都是百分之百的产权,有房产证且是商品房。置换同等面积的高层,多出部分补交的是当时洛阳市商品房平均价格4600元每平米。但如今,只承认我们是安置房。那么,为何当时不按安置房价格2850愿每平米收取超出的费用?区政府开会说会借给开发商300万交土地出让金,什么时候能交?2既然交房,就要有正规的验收手续;(建委质监站明确表示开发商未提交验收申请,在消防支队官网也没有查到消防验收手续)。开发商单方面强制交房,并声明过渡费停止发放。大家交被拆迁房屋时,都经过指挥部人的验收,才把钥匙交给他们,过渡费从交钥匙那天算起。回迁房也应该有有关部门及回迁户先验房,没有质量问题才能拿钥匙,过度费停发。这么公平清楚的道理,难道装糊涂吗?
3 关于暖气开口费(城市配套费)。开发商收235每平米,有依据吗?经发改委核价了吗?根据《洛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2012年7月16日。明确指出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缴纳城市配套费。为何还要让业主交。同时瀍河区的史家弯,徽安新城安置房都没有收暖气开口费。
拆迁时候大家配合政府拆迁,现在也希望领导能站在百姓立场上考虑考虑,挣点钱真不容易。恳请领导能给个答复!感谢!
回复部门:瀍河区 2016-07-28 08:52:33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经上报,目前区委领导已经与群众见过面,并作出工作安排,会给居民一个合理的解释。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