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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健康新村东院物业公司撤走,谁来退我们的物业费

    居民心声:

    我们是西工区健康新村(东院)的300多户居民,我们要求小区原物业公司——洛阳龙秀物业归还我们已交的物业费。

    我们所有住家户同时要求,请汉屯路办事处和健康新村社区的父母官们不再打太极,能够真正站在市民的角度,改善他们的工作环境,同时也改善一下我们的居住环境。


    小区现状:

    夜间道路没有照明,道路坑洼不平,夜间存在交通隐患;没有门卫,闲杂人等肆意进出;楼梯内部没有照明设施,居民夜间上下楼全凭手电筒,存在安全隐患;垃圾堆积成山,无人清运,更不奢谈“日产日清”;春节期间燃放的烟花爆竹迄今无人清理,小区环境堪忧;自行车被盗现象再次“抬头”,并有愈演愈烈之势(不要解释说有车棚,自行车存车费一月八块,试问一辆二手自行车才多少钱,此处自行车指的是我们停在楼道下的便宜自行车);汽车没有停车位,占用本来就不宽敞的小区道路(以办事处和派出所门口停车最为混乱和拥堵);私搭乱建成风,最典型的是一楼60平方的房子,能再盖出来60平方,占用公共绿地不说,院内还能将原属公众的绿树围进来,炎炎夏日,独享树荫;占用消防通道;私扒围墙,建设门面房;


    我们的担忧:

    1,冬季即将过去,垃圾若不得到及时清运,将变质发臭,滋生蚊蝇,破坏卫生,影响环境;

    2,小区临近西小屯、东涧沟、五女冢,而这正在进行旧城改造,节后将进入大规模施工,民工、闲散人等将如潮水涌来,没有门卫,没有物业的"裸体小区",我们800多户居民的安全堪忧啊!

    3,四月份牡丹花会即将到来,我们又临近王城公园,如此小区恐影响洛阳的对外形象;

    4,今年我们洛阳将继续创建国家文明城市,这样的小区,势必将成为创建工作中的一颗”毒瘤“,为全市创建大局计,请早日切除”毒瘤“;


    情况说明:

    健康新村(东院)是个90年代建设的老社区,现有居民约800多户。小区建成之后,工商局、水泥厂原黄河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洛阳银行(原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市烟草公司、劳动局、环保局还有洛宁县等单位先后在小区内批量团购过住房,后由作为房改房逐步分到个人手中。除此之外,小区内部还有西工区汉屯路街道工作委员会、西工区政府汉屯路办事处、西公公安分局汉屯路办事处、健康新村幼儿园以及其他一些企事业单位,在此办公。

    小区建成至今就没有过固定的物业公司来负责物业。电网改造之后,开发商中城房地产公司下属的物业公司便只收水费,当然水费费每吨也要比自来水公司的贵上一些。卫生则由社区按每户每月6元收取卫生费,由社区找人负责清扫社区垃圾,此外,小区便再也没有相关部门和单位牵头负责。安全、稳定、夜间照明、道路清扫、停车等等更是从来无人问津,小区的状况就不是一个“乱”字能形容的。不仅脏、乱、差,而且私搭乱建违章建筑成风;汽车、自行车乱停乱放;消防通道占用,小区围墙肆意被拆改作门面房,两个大门24小时洞开从来没有关过,闲杂人等肆意出入;车辆、入室盗窃成为家常便饭并得不到有效制止;更让人不齿的是狗、猫宠物甚至还有人在小区内随意屙尿……我们想不通,这是市民居住的环境吗?这还是让人居住的小区吗? 巧合吗?是讽刺吧!!!

    从2008年起,我们这些居住在这里的居民开始向有关部门建议,早日改变我们的居住环境。洛阳晚报、洛阳电视台都曾经对小区的混乱环境多次进行曝光,市政府《连线政府》更是几次三番对我们的建议进行回复,可是现实环境呢?

    2009年9月,经过近小区居民两年多的不懈努力和争取,当然也忘不了汉屯路办事处和健康新村社区的父母官们的支持与帮助,龙秀物业终于进驻了。十几年了,健康新村(东院)首次有了自己的物业公司。的确,龙秀物业入驻之后,小区的面貌发生了一些变化:下夜班回来的居民发现晚上有路灯了,垃圾也日产日清了,楼道也有人打扫了,最最重要的变化是——我们的大门晚上终于有人“关”了。

    在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的共同“煽乎”下,我们一些看到变化并希望变化越来越大的住家户便陆陆续续按照每平方米0.26元的标准缴纳了物业费,同时也缴纳了用于道路照明用的公共照明费。据事后统计,大概有300多户居民缴纳了物业费。

    好景不长。元月29号,我们发现,亮了三个多月的路灯不亮了。去物业公司询问,回复是因为收不上来费用,欠供电公司电费,被拉闸了。对于已经缴纳过物业费的居民,这公平吗?

    不公平的还在后面,春节过后我们发现,两个大门又开始24小时洞开,垃圾也不再有人处理。去物业公司询问,发现大门紧闭。起初还以为是没有上班,后来从窗户向内忘,发现办公用品已经消失,打电话询问物业公司明确表示,以后不来了。

    物业公司不来了,我们已经缴纳的费用怎么办?三百多户,每户0.26元一平方,加上用于公共照明的电费,仅仅服务了三个多月,不到四个月(物业费单据上明确写着收费时间从2009年10月算起),物业公司至少拿走了我们每户150元的物业费(多的有300多元的),300多户啊,是不是已经超过公安局立案的标准了?

    事后,我们也从物业公司了解到,这些没有缴纳物业费的500多户中恰恰就包含有西工区汉屯路街道工作委员会、西工区政府汉屯路办事处、西公公安分局汉屯路办事处这些“父母官”单位。想想看,这些单位都一毛不拔,住家户们当“铁公鸡”还有什么意外?尤其让人齿冷的是,口口声声要改善我们居住环境的办事处,却成为了“欠费户",我们的”父母官们“就这样为民做主吗?还有一些单位住户,比如洛阳银行(原商业银行)一栋楼(四个单元,共七层)就交了四户?你们这种单位也缺钱吗? 自己的小区,变成这个样子,我在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都觉得难心?真的,我真后悔当初怎么会到这里买房子?悲哀啊?!!



    我们的意见和建议:

    1,如果龙秀物业执意撤走,请归还我们300多户已经缴纳但尚享受到服务的物业费;

    2,请办事处或者社区牵头,小区业委会再次引进新的物业公司;

    3,请办事处或者社区牵头,小区业委会组织市工商局、水泥厂原黄河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洛阳银行(原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市烟草公司、劳动局、环保局还有洛宁县等单位相关人员,或者是住户代表,切实负起责任,担当起本单位职工的物业;

    4,请业委会和社区张榜公布未缴纳物业的单位和居民,还我们300多户已经缴纳物业费居民一个公道;

    5,请社区、业委会协助新进驻的物业公司作好核查,结合实际对空住户、常住户、租住户在物业费上区别对待,如果再执行一条标准,龙秀物业就是失败的教训;

    6,请西工区汉屯路街道工作委员会、西工区政府汉屯路办事处、西公公安分局汉屯路办事处、健康新村幼儿园以及其他一些企事业单位带头做出表率,及时足额缴纳物业费,不要因此而损害我们的公众权益;

    7,我们也深知自行车停在楼道口有碍观瞻,但能否降低自行车存放收费标准?以及电动自行车充电保准?如果价值50元的自行车每月收取8元每月停车费,那我本人情愿将自行车搬到家中停放。

    游客 2010-03-03 评论0 浏览3129 编号 20100303085656916 [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0-03-15 17:36:44

 西工区健康新村居民通过《连线政府》、《百姓呼声》来帖“反映该院物业公司跑了,谁来归还我们居民的物业费”的情况后,西工区物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西工区物业办高度重视,多次召集汉屯路办事处、健康新村社区、健康新村小区业主委员会、龙秀物业公司、中诚物业公司等相关单位进行协调,最终达成如下共识:
  一、龙秀物业公司多收居民的物业费,龙秀物业公司于3月12日下午5点前将多收居民的物业费列出明细表交小区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退还给业主。
  二、小区个别单位办公用房物业费问题:由于龙秀物业公司进驻小区后一直未向其收取费用,经汉屯路办事处协调,一部分单位所欠缴的物业费由龙秀物业公司负责收取。中诚物业公司办公用房及出租部分房屋的物业费由区物业办协调中诚物业公司交纳。
  三、小区的照明用电所欠电费由龙秀物业公司于3月16日中午12点以前缴清。
  四、该小区的垃圾清运问题暂由汉屯路办事处所属的健康新村社区负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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