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车辆于今天中午停在承福门停车场约半个小时左右,在出场前居然收到交警大队的违停短信,请问该怎么解决。
涧西区银川路中弘名都城小区车辆出口马路边乱停乱放车辆严重,造成出库车辆视线严重受阻,事故风险激增:车库出口紧邻市政道路,而道路两侧(尤其出口左右各约30米范围)长期被各类违停车辆占据。这些车辆形成视觉盲区,导致从车库驶出的车辆驾驶员无法观察主干道来车情况(尤其是左侧来车),主干道行驶车辆亦难以提前发现车库出口有车驶出。本人亲历及目睹多起因视线遮挡导致的紧急刹车与擦碰险情,险象环生。 此安全隐患关乎小...
监控资金没批下来之前,还是先把违停车辆清走吧,这条路我就没见它双车道啥样过,天天都是占一条路剩一条路,要不你们就把它划个停车线,默认让大家停车得了
车辆早上7点多,在高新蓝泊湾小区楼下,被贴条,收到短信后,5分钟内下楼挪车,并未给予15分钟柔性执法,而是直接处罚200元,拨打二大队电话,被告知:该小区楼下,滨河北路,芳泽路,创业路,三条路都属于严管路段。该小区停车位规划严重不足,车位特别紧张,对于这样简单粗暴的执法,请问贵单位,怎么看?为人民服务,就体现在简单的200元处罚上吗?
此问题已反应多次,车辆出入两侧违停车辆遮挡造成盲区与两侧来往二轮车易触发事故,建议人行道两侧安装隔离桩或者设置台阶阻挡机动车辆上人行道。
2025年7月1号下午2点20分,在开元大道望春门街交叉口北,约150米处,车辆停放路边上楼送个资料,前后不过十分钟时间,23分接到短信,就赶紧过去挪车,从收到短信到车旁,只有七分钟车上就贴上条了,平时这条路也都有柔性执法15分钟弹性时间,下楼可直接贴上了,关键是交警也不见人,(网上查了不在严管街如果违停会直接贴条的十种停车,我都没有中招,应该给15分钟柔性执法的)接着看到望春门街开元大道口南边有个警车,就赶紧开车...
请问凝碧北街是严管路段吗?非严管路段张贴罚单,“首先下达温馨提示单,车辆在15分钟内驶离的不予处罚,超出时间的,将按规定依法处理,并开具违停告知单”,难道洛阳“15分钟内挪移免罚”政策是一纸空文吗?有权就任性,七大队是否罚钱太急躁?吃相太难堪了!
南村安居四组团门口,华源路上,经常性有车辆网状线违停,造成出小区的车辆看不到路上情况,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蓬莱小区B区门口,渠南路车辆违停情况严重,导致本就不宽的道路更加难以通行,希望交管部门可以加大管理力度,依法处罚违停车辆!
尊敬的洛阳市公安局: 感谢您的回复!然而,您的回应未正面解答我投诉的核心问题:根据洛阳市“文明停车卡”规定(2023年7月1日起实施的“首次轻微违停免罚”政策),执法人员对违停车辆应通过短信或微信通知车主,给予15分钟挪车时间,逾期方可处罚。我于2025年6月29日上午在夹马营临时停车(车牌豫C750lg),未收到任何提醒通知,却直接被开具违章停车罚单。此举明显违反“先行提醒,逾期处罚”的程序,与“文明执法、人性化...
滨河南路(丝路大道-古城路)西向东方系,严重违停,总早到晚,不分时段的严重违停,不管是机动车道还是非机动车道都有违停车辆 此路段,允许在机动车道上停放车辆吗?
汝阳县城关镇人民路东段古严社区附近,车辆经常性、各时间段、长时间停放路边,极易造成堵车引发矛盾。希望可以派人来了解情况,进行劝导疏通。或者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可以进行沟通协调以减少道路矛盾。
本人于 6 月 29 日使用牡丹行共享电动车时遭遇不公平对待,现提出投诉,具体情况如下: 当日 8 时 15 分,我将共享电动车停放至幸福里街与吉安南街交叉口华原小区门口指定停车位,然而支付宝“牡丹行”小程序却始终显示“您在站点外,不在站点内,还车收取 50 元调度费” 。即便车辆已规范停在 P 站点,小程序仍不确认,强行扣除 50 元调度费,现场照片可为证。 9 时 16 分,我收到【洛阳智久】短信,称对行程费用 54.5 元(含...
二期南门道德南路不宽,每天道路边停放大量违停车辆,每天错车非常危险,行人众多,没地方走。能不能道路中间加装分隔栏杆,就像畔山兰溪三期南门口那样,这样两侧车道就没有地方违停了
展览路与定鼎门街,和厚载门街交叉口这两条路上天天都是乱停乱放的车,影响交通。
本人恒大绿洲澜庭的业主,8万多买了车位,承诺22年交付使用,并每年返还,现在不仅车位没交,钱没返还,而且小区不让进车,小区门口三川大道一半位置停满了机动车和电动车,东侧道路也经常停满车辆,即便这样也是经常没地方停,桥下停车场一方面经常停满,另一方面房子办不了证,车位交不了,返还合同不履行,车没地方停天天停停车场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关键自己买了车位还要在外面那么远的地方缴费停车实在接受不了,更难受的是绕...
瀍河区安居路启明东路至安居路沿线西侧,人行道已经24小时停满违法占用盲道的车辆,严重困扰了家中视障人士的出行,家中视力障碍残疾人被迫到慢车道上与车辆为伍,人民的安全谁来保障?违法的行为为何不与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