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司法局事业自筹人员编制为七人,可是从2008年事业自筹备人员为14人,到2010年底事业自筹人员已经达到21人,二年时间超编进人7人,还有二名临时工。事业人员工资2010年以前每人每月发300元,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每人按基础工资的60%发放,医疗保险,养老金,等总之三险一金至今未交过,此问题望有关部门管一下。给予答复。
西工区盛世唐庄对面有条小路,通往法院、司法局、教育局家属院,这条路长期没有路灯,经多次反应均没有结果。希望有关部门加紧解决,不给环境创优年抹黑,以免效能告诫。
嵩县司法局长期使用临时人员,不交三金和签订劳动合同一事,我们多次向嵩县劳动部门反映,但嵩县劳动部门迫于某种压力,迟迟不予解决,你是上级部门,难道也不过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