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简介

市场监督管理局
洛阳市市场监管局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洛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文〔2018〕4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挂洛阳市知识产权局牌子。
第三条 职能转变。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政府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对标国际、国家提高市内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市建设。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大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推广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严守安全底线,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举报等专线;加强12315指挥平台建设,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第四条 市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有关规划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查处重大复杂案件,协调跨区域执法工作。规范全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指导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全市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拟订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组织消费者投诉举报办理,指导消费纠纷调解,指导洛阳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配合做好开展相关反垄断调查工作。
(五)负责全市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导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七)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指导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八)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拟订全市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覆盖全市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全市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十)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全市商品条码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检验检测工作。拟订全市检验检测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四)负责全市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和保护运用。拟订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交易运营的政策、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商标专利执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促进全市非公经济发展,指导、协调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十七)负责全市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管理,负责全市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的许可和备案。
(十八)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监督指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十九)负责组织指导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定期发布质量公告。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
(二十)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拟订全市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化妆品经营企业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二十二)负责开展全市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化妆品经营企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二十三)负责指导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呼声列表

我要反映洛阳液化气配送的问题:
很多送气的人员上门送气、收瓶子都不称重。
家用气瓶标准是空瓶16公斤,充气12公斤,
但他们收用户旧瓶时,瓶里剩的气不退钱、不结算,直接扣下,
再充气只充一部分,却按整瓶12公斤收费,
一瓶赚两份钱,属于坑老百姓、消费欺诈。
这种行为长期存在,希望相关部门严查、规范管理,
让老百姓用气明明白白、不被坑。
- 2026-03-24
- 评论2
- 阅读6861
-
[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回复
无法点击下一步,自行填报或者承诺免报都无法保存
- 2026-03-23
- 评论0
- 阅读5339
-
[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回复
他在洛阳有注册分公司,我在洛阳买的车,他洛阳有公司为什么要找上海市监,洛阳市监在推卸监管职责。
- 2026-03-18
- 评论1
- 阅读5888
-
[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回复
我花钱买的哈啰电动车自2025年12月不能使用了,现在也没售后。这款电动车是用手机App控制的,没有钥匙。自2025年12月他单方面通知因电动车2G网络停用,要客户掏钱购买他的新蕊片自已安装才可使用,否则不能使用。另外,我买过他的一年会员,不到期,他单方面解除。
- 2026-03-16
- 评论0
- 阅读5442
-
[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回复
您好。现在的洛阳旅游业发展的越来越好。网上也经常刷到过挺不错的评论,洛阳很好,下次还去!洛阳真是个不错的旅游地方,当然有好的评论也有不好的评论,大多数有人会在花会期间,假期期间来旅游,相对而言的酒店房价也会随之上涨。这点就会很多人吐槽,虽说在旅游期间很多地方价格都会上涨。但洛阳能不能做个表率,价格不要上涨的太离谱。普通酒店常规100块钱一天的。花卉期间能涨到400。,我主要是想反映这个问题,希望有关部门...
- 2026-03-16
- 评论2
- 阅读6891
-
[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回复
尊敬的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领导:
您好!
清明假期恰逢洛阳牡丹盛开,各大文旅景点客流如潮,全国各地游客慕名前来感受古都风韵,这是彰显洛阳城市魅力、提升文旅口碑的重要契机。但当前洛阳住宿市场出现明显价格乱象,原本百元左右的普通住房,清明期间直接加价500-600元售卖,价格严重偏离合理区间,大幅加重游客出行成本,极大影响游客游玩体验,也对洛阳文旅城市的良好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
为及时规...
- 2026-03-15
- 评论0
- 阅读7236
-
[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回复
本人于农历初八在洛阳市杜预街极狐专卖店部分贷款购买新能源汽车,销售人员告知上牌需要到他们那里办理。3月6日销售人员带我们去车管所上牌,等待制牌时让给一男子缴纳500元,说是办理抵押和上牌费用。本人今天得知上牌仅需120元。找销售人员咨询,告知这个业务自己不能去办理,只能找人家办,这是人家挣的辛苦钱。这个业务是否如销售人员所说只能找人代办?收费是否合理?
- 2026-03-09
- 评论0
- 阅读4582
-
[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回复
2024年6月25号在太康路汇阳之星买的奔驰车,当时买了13800的6年18次保养套餐,才用了2次,现在过去了,店都没有了,说现在是塞力斯,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协调
- 2026-03-03
- 评论0
- 阅读5230
-
[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回复
22年办理的叉车证到26年5月到有效期了,怎么办理换证,具体在什么地方办
- 2026-02-27
- 评论0
- 阅读9189
-
[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回复
大年二十八在宝龙华为授权店买了华为 x7 价值 1w4 人民币 用了不到四天后 内屏变黑,售后一直说人为问题无法换新华为Mate X7新机
本人于 2026 年 2 月 15 日在洛阳宝龙广场华为授权店购买华为Mate X7手机,正常使用、无人为损坏,购机7日内频繁出现黑屏、无法正常开机/亮屏严重质量故障,已留存故障视频、照片、购机凭证。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手机7日内出现性能故障,消费者有权...
- 2026-02-21
- 评论1
- 阅读8011
-
[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