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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
洛阳市市场监管局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洛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文〔2018〕4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挂洛阳市知识产权局牌子。
第三条 职能转变。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政府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对标国际、国家提高市内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市建设。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大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推广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严守安全底线,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举报等专线;加强12315指挥平台建设,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第四条 市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有关规划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查处重大复杂案件,协调跨区域执法工作。规范全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指导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全市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拟订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组织消费者投诉举报办理,指导消费纠纷调解,指导洛阳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配合做好开展相关反垄断调查工作。
(五)负责全市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指导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七)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指导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八)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拟订全市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覆盖全市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全市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十)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全市商品条码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检验检测工作。拟订全市检验检测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四)负责全市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和保护运用。拟订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交易运营的政策、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商标专利执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促进全市非公经济发展,指导、协调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十七)负责全市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管理,负责全市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的许可和备案。
(十八)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监督指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十九)负责组织指导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定期发布质量公告。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
(二十)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拟订全市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化妆品经营企业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二十二)负责开展全市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化妆品经营企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二十三)负责指导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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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团电动车扫码直接开锁 不显示收费标准
- 202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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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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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我骑车是4月29日下午,当天是工作日,就算哈啰自行发布的三种时间段收费模式,为什么按照节假日最高标准收费模式收费。我想远不只是我一个人,洛阳老百姓不能这样任由宰割,我保留追诉权利。
- 202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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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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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说市场调节价,那请问洛阳的共享单车是开放的市场吗?当你有限定几家运营的时候已经不是完全的市场,已经有垄断之嫌,非开放市场更容易串通涨价,根本达不到市场调节的目的。再次基础上,更应该做一定的约束,而不是甩手掌柜,无约束的市场,最后利益给了共享单车企业,对洛阳旅游口碑的伤害留给了城市
- 202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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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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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行小猴子电动费用贵
- 202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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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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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作为热爱洛阳的市民,我对近期共享单车价格调整感到担忧,并希望贵局能够关注这一变化对洛阳旅游城市形象的潜在影响。
近期共享单车平台涨价,虽然单次骑行看似涨幅不大,但对于不熟悉本地价格体系的外地游客而言,如果行程中多次使用,累积下来容易产生“被价格刺客刺到”的负面体验。游客不会像本地市民那样提前知晓涨价细节,更可能在下车结账时才发现实际费用远超心理预期。这种突如其来的价格落差,会...
- 202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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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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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就是旅游城市,节假日翻倍涨价是不是吃相太难看了?
- 202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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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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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一下,如果对热计量表有异议,校表收费么?如果收的话是个什么标准?
- 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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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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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是交通局给的回复,麻烦城管局办理下,以避免因为一辆电单车乱收费的问题影响洛阳文旅的形象
- 2026-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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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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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于2023年通过知识产权贯标,并于当年通过河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请问相应的奖补资金何时时能下拨?
- 202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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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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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洛阳市政务服务相关主管部门:
您好!我是一名计划在洛阳落地AI+安环咨询业务的本土创业者,结合前期创业筹备、工商注册流程调研情况,发现当前洛阳住所登记相关流程,与轻资产、数字化创业模式适配度不足,一定程度上会提升初创企业准入成本、影响创业落地效率。特此结合杭州OPC先进政策经验,提出针对性优化建议,恳请主管部门予以参考、研讨。
我计划开展的AI+安环咨询服务,属于典型的轻资产数字...
- 202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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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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