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凌波苑小区2栋1单元,2025年1月11日家里温度计显示不到17度,给新区热力公司打电话反映情况,客服以供热设施正常、同小区其他业主家温度20多度为由,将我家温度达不到18度归结为我们家上下楼都没住人没封窗的问题,好,那我们大家共同来学习一下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的相关规定:第28条规定“在供热期间,热经营企业应当保证居民热用户符合设计规范标准的卧室、起居室(厅)室温,不低于18摄氏度。”,请注意,该地方性法规中明确了前提条件【符合设计规范的卧室、起居室】,凌波苑小区由河南三建开发建设,于2022年正式验收通过并交房,是否符合建筑设计规范在市住建局公开可查。【符合设计规范】也从无任何定义为所谓的“上下楼不封阳台窗户、不住人、户型为边户”的额外条件,11日中午洛龙区实时户外温度为8度,并非极寒天气,热力公司工作人员上门用其所带设备对我家室温进行检测,经检测室温为17度,未达到《条例》中要求的18度,按照《条例》规定应当退费50%。
以上诉求清晰明了,客观上我家每天暖气流量居高不下(热力公司人员已上门核实),屋里凉嗖嗖进门厚衣服都不敢脱,花三四千交供暖费结果就这么每天冷的不行,将心比心,换做是热力公司领导住我家来作何感想??法治社会,大家都讲究一个“法”字,既然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希望新区热力能依法依规办理退费,否则我将向法院提起相应行政诉讼!
回复部门:水务集团新区热力分公司 2025-01-14 09: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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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现回复如下:
接到诉求后第一时间联系诉求人,已详细解答该诉求人全部疑问。诉求人表示认可。
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热线电话9618966,感谢您对新区热力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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