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水务集团新区热力分公司 2024-11-12 14:35:03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现回复如下:
2022年11月以前贵小区供暖由洛阳心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新区热力公司与物业按照总表趸售结算。业主提出的暖气开口费,新区热力公司并未收取,开发商按规定交纳小区红线外的基础设施配套费。
依据《民法典》、《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2〕22号)精神,小区红线内设施产权属全体业主所有,改造更新按政府、企业、业主共担原则。市政府依此制订《洛阳市中心城区集中供暖小区“转改直”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实施方案,2022年12月31日前热用户承担60%、2023年12月31日前热用户承担 65%、2024年12月31日前按照热用户承担 70%;其余由政府、企业分担。改造以后由热力企业直供收费,负责全寿命周期的管理、运行、维护、更新,即整体改造后,在房屋存续期间,热力公司终身负责设施维护,业主仅承担每年的暖气使用费用。
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热线电话9618966,感谢您对新区热力的帮助与支持。
新区热力分公司
2024年11月12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