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回复暖气开通条件:一是热力公司施工完成且验收合格;二是缴费户数达到整个小区的25%。 问题:整个小区的25%极其不合理。试问小区的房子都没卖完,何谈整个小区?目前还在稀稀拉拉销售房子,何谈入住交供暖费?目前住进去的都是高点买了房子的冤大头业主,然而却迟迟不能承诺供暖,试问上级部门难道不管吗?近几年房市如何,每一个中国老百姓都一清二楚,我想职能部门不会看不到听不见吧?不会把25%这个多年前的死制度继续来框如今的新楼盘吧?还请你们尽快给予小区业主一个明确答复,一个可以征服民心的答复。感谢!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 新建、改建项目办理竣工备案和并入城市集中供热管网的前置条件是通过供暖专项验收,新建、改建项目供暖设施建设完毕后,项目建设单位(开发商)即可向市供热办申请供暖专项验收,入住率与专项验收不存在关联。经业务部门核实,该小区目前尚不具备供热条件,小区供暖事宜请咨询开发建设单位。
回复部门:热力公司 2024-10-20 09:20:18
网友您好:
经与业务部门核实,安装公司正按照约定履行相关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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