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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致然商贸有限公司,今天打电话接到通知,公司宣布解散,但是,5月份,和这个月几天工资未发,还有半年社保公积金都没有发,一直催促签离职协议,说不签会强制离职,在此,恳求政府部门做主,催促其解决5月工资,以及半年社保公积金。
离职 公积金 催促 工资 未交 签会 保障局 月工资 做主 恳求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6-11 08:56:09
网友您好,关于拖欠工资,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您反映的问题应当向用工所在地的人社部门(伊滨区人社部门)反映并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若有问题请致电:0379-69691022。希望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至于您反映的社保问题,可向所在地区的社保部门和税务部门咨询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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