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洛阳市政府:
我是开元壹号一期业主,在2020年2月25日认购了一期负二楼一个车位。当时协议交1万贷7万,三年还清车贷后,如果不要车位,全额退款8万。2023年2月19日办理了退款手续。当时对接的一个男销售承诺一个月后退款,但是到了三月去退款时又说没钱,让再等两个月,再去时那个销售又说没钱,不行,你去《百姓呼声》上投诉吧。
无奈投诉后另一位女销售打过来电话说一个月后先给一半,另一半随后再说。无奈只好又答应了。等到了九月,孩子急着上大学,要交学费,就催促销售能不能先退一点钱,孩子急着用。销售当时说只能先给两万,又答应了。但一个月又一个月过去了,到现在已经一年了,一分钱也没见到。哪怕孩子上学去借钱,也没要到一分。
我想说这么大一个企业为什么能够如此不讲诚信?这么大一个企业肯定不会拿不出区区8万。敢这么做不就是因为觉得老百姓好欺负,政府也没办法它,才敢公然欺下瞒上,把《百姓呼声》当成儿戏,叫嚣着你去投诉,又能奈我何?
真心呼吁政府能够为百姓做主,督促企业能够尽快偿还百姓的血汗钱。同时彻底消灭这种不诚信的行为,还洛阳以公正,公开,诚信的商业环境。树立《百姓呼声》的威信,不管是谁都不能把政府的平台当儿戏。对百姓投诉的问题,只要是真实的,一定要一查到底,落实到位。看谁还敢叫嚣:不行,你去《百姓呼声》投诉呀!能把我怎么样?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4-03-08 14:47:32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开发企业负责人联系沟通此事,并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您调查解决此事。经协调,关于您反映的车位返现问题,我中心已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您进行退款。关于您反映的销售人员态度问题,我中心已督促开发企业对企业员工加大教育管理,提高服务意识,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若有异议,您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在平等、自愿、遵循公平的原则上签订的,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未尽事项可以体现在补充协议里,在双方认同合同条款后再行签订。
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3206063、63206571。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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