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3-05-29 10:03:2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根据《洛阳市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洛发改〔2018〕3号)第五条“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未签订小区停车服务协议的机动车进入小区临时停放,90分钟内免费。对进入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军警应急处置、实施救助救护、市政工程抢修等执行公务期间的车辆,以及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配送、维修、安装等服务的临时停放车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的规定,小区车位费属市场调节价。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您所反映的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临时管理规约》中明确了该项管理服务费,该小区目前收费标准未高出合同及公示价格。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