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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洛龙分局不作为,不立案

    我是洛龙区辖区的一户居民,我家的自来水管被不法分子损毁切断,导致无法用水,而我家不但无水可用,还要正常缴纳水费,这说明不法分子是损毁水管的目的是为了偷水。

    显然,不法分子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但我们在2023年2月25日报案后洛龙分局至今不予立案,甚至都不予调查。他们秉持了自己一以贯之的推诿扯皮、立案比等天还难的作风,无论群众多危险,多紧急,他们反正就是冷漠、冷漠、再冷漠……

    看看法律依据,《治安处罚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

    第二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的;

    请问洛龙区公安局,对照以上两条,我们群众给公安机关报案,报错了吗?

    和谐社会共同期待 2023-03-22 评论10 浏览2306 编号 20230322165926569 [公安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3-03-29 11:30:57

网友您好,洛龙分局翠云路派出所已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系上下邻居因房屋漏水引发的矛盾纠纷。民警已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并建议通过诉讼程序依法维护个人权益。如您对民警执法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到洛龙分局人民来访接待室具体反映。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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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投诉人说的是破坏水管,又偷水的事,公安局的回复不对路呀!

    1+1 +1 回复

  • 我是投诉人,请问公安机关,我们家啥时漏水了?你们啥时组织双方调解了?

    1+1 +1 回复

  • 虚假回复!民警没有组织我们调解!

    +1 +1 回复

  • 公安机关不作为的话,老百姓哪里来的安全感?

    +1 +1 回复

  • 案值太小,不可能受理,我被打残了,还被避重就轻结案。 没得到一分钱赔偿,犯罪分子违法犯罪记录未入库。。至今逍遥法外两年,都是洛龙分局办的事!!

    +1 +1 回复

  • 真不知该说什么,瑟瑟发抖中……

    +1 +1 回复

  • 真可怕,报警不受理,老百姓哪里来的安全感?

    +1 +1 回复

  • 可以拨打12389进行反应

    +1 +1 回复

  • 推诿扯皮一流,就是不给老百姓做主!

    +1 +1 回复

  • 公安局:这是不归你们管,那归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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