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小区底层商铺存在违规开设餐饮经营的行为,具体如下:
1. 违反合同约定
根据购房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明确约定:“底层商铺用途为【商业/零售/其他非餐饮用途】,不得用于餐饮经营”。
2. 无合法经营条件
该商铺未配备专用烟道、排油污设施!
3. 危害居民权益
餐饮经营产生的油烟、噪音及卫生问题已严重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且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损害公共利益。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5-05-09 15:16:48
网友您好:
接诉求后,办事处工作人员立即现场查看,针对诉求人描述,关于碧桂园珑悦底层商铺未配备专用烟道、排油污设施,以及餐饮经营产生的油烟、噪音及卫生问题后,我办工作人员已经及时与餐饮商家进行沟通,督促商家安装并使用油烟净化器设备,定期做好设备维护。营业期间及时提醒食客文明用餐,注意保持好周边环境卫生整洁。下一步,我办加大上述位置巡查监管,对此类问题进行规范管理。
开元路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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