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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关于一拖叉车厂棚改项目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反应

    违纪问题一:项目建设开发商违反项目地块挂牌须知要求施工

    2019年1月28日,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LYTD-2019-0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内第三条规定:竞得人在项目地块内需配套建设5.5万平方米安置房,由瀍河区政府按成本价回购,用于解决征迁户的实际需求。

    在实际执行中,开发商:洛阳科弘置业有限公司在一拖叉车厂棚改一期项目工程中,共建7幢楼,其中二号楼为安置房(面积约2.75万平方米),其他6幢楼已出售,开发商未按照挂牌出让须知中规定实施建设5.5万平方米安置房

    违纪问题二:瀍河区政府将安置叉车厂居民的安置房挪做他用

    2022年10月21日,洛阳市瀍河回族区财政局,将洛阳市科弘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一拖叉车厂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中用来安置叉车厂居民的安置房,进行购置,挪作他用。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公示。招标编号:CHZB-2022-166,项目名称:《洛阳市瀍河回族区金家街棚户区改造保障房购置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瀍河回族区政府违反国务院关于棚户区改造部署文件: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综【2012】60号文件中,第四条:各地区应当按照“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跟踪问效”的原则,加强城市棚改补助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瀍河区人民政府将用于安置叉车厂居民的安置房,不对叉车厂居民进行安置,且不顾叉车厂居民的反对,执意将此项目安置房进行金家街征迁户安置,并在网上进行采购公示。区政府存在,在落实中央政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违规使用中央和省级财政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的严重违规违纪行为。

    违纪问题三:瀍河区政府在公示文件中造假。

    瀍河回族区财政局在《洛阳市瀍河回族区金家街棚户区改造保障房购置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中论证内容弄虚作假。

    在此公示中,瀍河区政府邀请了五位专业人员进行意见论证,五位专家论证意见均依据:2020年省住建厅下达的:豫保安居办【2019】10号文件作为单一来源采购论证依据。而实际豫保安居办【2019】10号,为《一拖叉车厂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相关文件,与洛阳市瀍河回族区金家街棚户区改造保障房购置项目毫无关系。

    另外,省住建厅2021年也有下达棚改项目计划的通知(豫保安居办【2021】1号)文件,为什么五位专家不以(豫保安居办【2021】1号)文件作为论证依据呢?区政府在此论证中的张冠李戴、移花接木的执政违纪行为想瞒天过海吗?

    违纪问题四:瀍河区政府违规虚报《金家街棚户区改造项目》

    【文号】:财综【2015】5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通知》文件内,第七条规定:各地区要管好用好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各地区通过虚报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或将城市道路拓展、重大工程建设等涉及的房屋拆迁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等方式,骗取套取中央和省级财政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

    实际中,《瀍河回族区金家街棚户区改造项目》是因城市道路拓展,所需征迁项目地块,并不符合 财综【2015】57号文件,第七条规定,此项目并不符合申报棚户区改造的范围。

    经核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保障性安居工程台账内并没有《金家街棚户区改造项目》,证明此项目目前并不合规合法,金家街征迁目前没资格享受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

    请瀍河区住建局回复以下两个问题:

    1、一拖叉车厂棚改项目目前处于什么状态?

    2、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相关文件明文规定:项目一经确定,原则不得改动,为什么要将以叉车厂居民区申报的国家专项棚改补助资金建设的安置房,用于安置金家街征迁安置,挪用叉车厂棚改项目的安置房按照哪份文件作为依据的?是否合规合法吗?

    气不气 2022-12-28 评论26 浏览6217 编号 20221228024559689 [瀍河区]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瀍河区 2022-12-28 09:49:28

尊敬的网友:
          您好!一拖叉车厂棚改项目2020年7月启动征收,涉及征迁650户,在调查动员阶段,因部分群众对棚改立项及棚改政策存在异议,工作人员多次入户宣传,但群众反响较大,征迁工作无法推进暂缓实施。该项目原计划先建安置房后征迁,项目东地块现已建安置房1栋,但不足以安置二期群众。今年,受规划调整、疫情及房地产市场波动等诸多因素影响,开发企业资金紧张,无力进行二期开发改造。同时,仍有部分群众不同意征迁,鉴于以上情况,项目目前暂不具备征收条件,待资金到位、规划方案确定后可启动二期房屋征收工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瀍河区住建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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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不同意拆年纪大了经不起折腾

    3+1 +1 回复

  • 叉车厂住的好好的凭啥搬年纪大都那么大了折腾不起了

    1+1 +1 回复

  • 按政府协议国风龙樾棚户区安置应该是5.5万平方米,也就是在叉车厂棚户区一期工程建两栋安置楼才对,这样也足够叉车厂棚户区二期的群众安置的,可是目前只预留国风龙樾2号楼这一栋楼是给叉车厂棚户区群众的,可是现在又改变安置金家街,拆迁户,这显然已经违规违纪了,并且还强词夺理以不够安置叉车厂棚户区为借口,这不是成了笑话吗?作为人民政府出尔反尔,不为人民,公信力很让人质疑,瀍河区政府给叉车厂群众一个合理的解释才行。

    6+1 +1 回复

  • 政府两次入户调查既不宣传,对群众的疑问也不解答,从一开支就是在敷衍群众,群众对政府的质疑也在情理之中!

    5+1 +1 回复

  • 金家街都选完房了

    +1 +1 回复

  • 政府和开发商沆瀣一气,不作为,朝令夕改。

    1+1 +1 回复

  • 入户调查时间,调查人员,调查结果,请公布!

    6+1 +1 回复

  • 入户调查只有2020年7月入户了一次,然后再也没有过,也没有电话

    5+1 +1 回复

  • 叉车厂地块摘地的时候,政府和开发商签订的协议是件5.5万平米的安置房为什么现在缩水成一半,只有1栋安置楼,现在你们政府又用这个理由搪塞群众,说不够安置二期群众,想把仅剩的2号楼挪作他用,你们这些行为是什么行为?请问政府的公信力何在?这些行为难道不值得人们深思吗?

    8+1 +1 回复

  • 一期的楼是作为棚户区改造,开发商盖的楼,既然二号楼定义为安置楼,滚动搬迁滚动拆迁的方案不影响。不能说一期的红利被开发商拿走了,二期不管了。 再一个入户调查数据不真实,相关人员只是应付。

    7+1 +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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