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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关于一拖叉车厂棚改项目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反应

    违纪问题一:项目建设开发商违反项目地块挂牌须知要求施工

    2019年1月28日,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LYTD-2019-0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内第三条规定:竞得人在项目地块内需配套建设5.5万平方米安置房,由瀍河区政府按成本价回购,用于解决征迁户的实际需求。

    在实际执行中,开发商:洛阳科弘置业有限公司在一拖叉车厂棚改一期项目工程中,共建7幢楼,其中二号楼为安置房(面积约2.75万平方米),其他6幢楼已出售,开发商未按照挂牌出让须知中规定实施建设5.5万平方米安置房

    违纪问题二:瀍河区政府将安置叉车厂居民的安置房挪做他用

    2022年10月21日,洛阳市瀍河回族区财政局,将洛阳市科弘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一拖叉车厂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中用来安置叉车厂居民的安置房,进行购置,挪作他用。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公示。招标编号:CHZB-2022-166,项目名称:《洛阳市瀍河回族区金家街棚户区改造保障房购置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瀍河回族区政府违反国务院关于棚户区改造部署文件: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综【2012】60号文件中,第四条:各地区应当按照“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跟踪问效”的原则,加强城市棚改补助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瀍河区人民政府将用于安置叉车厂居民的安置房,不对叉车厂居民进行安置,且不顾叉车厂居民的反对,执意将此项目安置房进行金家街征迁户安置,并在网上进行采购公示。区政府存在,在落实中央政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违规使用中央和省级财政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的严重违规违纪行为。

    违纪问题三:瀍河区政府在公示文件中造假。

    瀍河回族区财政局在《洛阳市瀍河回族区金家街棚户区改造保障房购置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中论证内容弄虚作假。

    在此公示中,瀍河区政府邀请了五位专业人员进行意见论证,五位专家论证意见均依据:2020年省住建厅下达的:豫保安居办【2019】10号文件作为单一来源采购论证依据。而实际豫保安居办【2019】10号,为《一拖叉车厂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相关文件,与洛阳市瀍河回族区金家街棚户区改造保障房购置项目毫无关系。

    另外,省住建厅2021年也有下达棚改项目计划的通知(豫保安居办【2021】1号)文件,为什么五位专家不以(豫保安居办【2021】1号)文件作为论证依据呢?区政府在此论证中的张冠李戴、移花接木的执政违纪行为想瞒天过海吗?

    违纪问题四:瀍河区政府违规虚报《金家街棚户区改造项目》

    【文号】:财综【2015】5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通知》文件内,第七条规定:各地区要管好用好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各地区通过虚报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或将城市道路拓展、重大工程建设等涉及的房屋拆迁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等方式,骗取套取中央和省级财政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

    实际中,《瀍河回族区金家街棚户区改造项目》是因城市道路拓展,所需征迁项目地块,并不符合 财综【2015】57号文件,第七条规定,此项目并不符合申报棚户区改造的范围。

    经核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保障性安居工程台账内并没有《金家街棚户区改造项目》,证明此项目目前并不合规合法,金家街征迁目前没资格享受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

    请瀍河区住建局回复以下两个问题:

    1、一拖叉车厂棚改项目目前处于什么状态?

    2、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相关文件明文规定:项目一经确定,原则不得改动,为什么要将以叉车厂居民区申报的国家专项棚改补助资金建设的安置房,用于安置金家街征迁安置,挪用叉车厂棚改项目的安置房按照哪份文件作为依据的?是否合规合法吗?

    气不气 2022-12-28 评论26 浏览6221 编号 20221228024559689 [瀍河区]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瀍河区 2022-12-28 09:49:28

尊敬的网友:
          您好!一拖叉车厂棚改项目2020年7月启动征收,涉及征迁650户,在调查动员阶段,因部分群众对棚改立项及棚改政策存在异议,工作人员多次入户宣传,但群众反响较大,征迁工作无法推进暂缓实施。该项目原计划先建安置房后征迁,项目东地块现已建安置房1栋,但不足以安置二期群众。今年,受规划调整、疫情及房地产市场波动等诸多因素影响,开发企业资金紧张,无力进行二期开发改造。同时,仍有部分群众不同意征迁,鉴于以上情况,项目目前暂不具备征收条件,待资金到位、规划方案确定后可启动二期房屋征收工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瀍河区住建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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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瀍河区政府:请问,叉车厂棚户区一期项目二号楼搬迁何时进行?群众翘首以盼,请尽快决策。希望政府,勇于担当,心系百姓,不可一拖再拖,敷衍我们。要知道民心不可欺!世间自由公道!我们将试目以待!

    23+1 +1 回复

  • 请实事求是做答复,不要做敷衍群众的答复,我们会以此贴作为省级上访证据之一,请执政当局认真对待!

    26+1 +1 回复

  • 国枫龙越一期二号楼已竣工,请区政府尽快启动叉车厂搬迁安置工作,让叉车厂的退休老职工及业主能早日住上和体验到国家和政府给予老百姓的福利及温暖。迫切希望区政府早日启动搬迁安置工作。

    37+1 +1 回复

  • 我们是支持政府棚改的拥护者群体,老百姓只想享受棚改的优惠政策,改善居住环境安享晚年幸福生活。希望区政府领导不忘初衷,尽快启动叉车厂家属院搬迁安置工作,让一期二号安置楼实至名归,给叉车厂居民一个满意的答复为盼!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71+1 +1 回复

  • 瀍河区政府不作为,欺上瞒下欺骗百姓,违规操作叉车厂棚改项目,偷梁换柱把我们的棚改房挪用给不属于棚改项目的拆迁户,希望上级部门彻查!

    78+1 +1 回复

  • 瀍河区政府不作为,欺上瞒下欺骗百姓,违规操作叉车厂棚改项目,偷梁换柱把我们的棚改房挪用给本不属于棚改项目的用户,请上级部门彻查!

    75+1 +1 回复

  • 请问瀍河区政府聘请的是什么专家进行论证的!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专家?还是愚弄百姓、为虎作伥、弄虚作假的专家?请给人民群众和社会一个合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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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朝令夕改”移花接木不应成为区政府的专权,叉车厂棚改专款专用盖的二号楼应实至名归。若个别领导敢顶风违规违记,市委刚发的(六条)是否该对号入座。正义也许会迟到,但决不会缺席。

    92+1 +1 回复

  • 即然国风龙樾项目是叉车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家为棚户区改造拨有专项资金,专款专用,2号楼安置房就应该安置叉车厂居民,为何要移花接木挪做他用,是叉车厂居民好说话,还是政府部门故意为之,请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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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么明目张胆的造假,就没有上级监管吗?这五个专家是水平有限还是故意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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