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根据《城乡规划法》第九条赋予公民的权利,投诉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现已合并到涧西分局)有行政违法行为,要求依法撤销南昌路滨河新村小区13栋3单元新建电梯的行政许可。
我是南昌路滨河新村13栋3单元业主,2021年7-8月,本楼栋高层业主因为急于卖房,在河南埃立特电梯公司(对接的业务经理的煽动和带引下下,先后两次组织编造假材料向高新规划局提起本楼的加装电梯申请(第一次是伪造我们底层业主签名,第二次是提供虚假的楼栋项目文件),我们均在公示期向高新规划局提交实名书面的反对意见书,以及到高新规划局进行问题反应,当时规划局给出的口头答复是要求电梯公司和本楼邻居就加装电梯问题必须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审批。
自2021年8月后至今,电梯公司和高层业主没有任何人来和我们就电梯加装问题进行过任何协商,我们也没有再见过任何关于本楼加装电梯的公示公告。2022年10月10日,我们收到施工方的起诉通知后才知道,2021年8月,高新区规划局已经对本楼的加装电梯项目进行了备案和审批,这和当时高新规划局给我们的回复明显不同。由于本楼业主一直就1)电梯安全;2)电梯运维;3)事故责任分担;4)底层诉求等问题未达成一致协议,没有形成有效的法定的书面文件,一旦电梯在安装或者运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责任谁来负责,如何分担?谁来维修?谁承担费用?这些问题都是未知数!依据洛阳市加装电梯文件相关规定,这些文件必须在申报电梯项目工程备案之前完成,没有这些文件,高新规划局是如何审批通过本楼的电梯工程备案???
本楼楼龄已经20余年,高层牵头加装电梯项目的业主均已经开始卖掉自己的住房,他们只是想借着加装电梯的项目促使自己的房产升值,一旦加装电梯项目成功,就可以直接套现走人,更不会承担任何应有的责任,置我们低层业主的安危于不顾。对于加装电梯必须要达成的各项明确责任归属文件根本就没有协商形成过!!而负责加装电梯项目的电梯公司,更是为了利益拼命煽动我们原本和谐的邻里关系,为了到达目的,甚至采用欺骗,恐吓的手段,逼迫我们低层业主就范。在我们低层业主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业主的签名,指印,编造假的项目审批文件骗取政府的行政批文,安排人员半夜三更对低层业主进行辱骂,打砸单元门进行骚扰。现在更是因为已经获得项目审批备案,多次企图实行野蛮开工,更是据此把我们低层业主告上法庭!企图以法压人!这一切都是由于高新规划局违规操作导致的结果!
高新规划局在接到我们的实名书面反对意见书的情况下,未对项目文件进行查证审核,未根据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召开听证会,未促使业主协商一致,仍然于2021年8月对本楼栋的加装电梯申请进行了备案审批。规划审批程序不当,激化邻里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回复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10-31 10:26:40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市政府权力下放清单文件精神,我局相关审批及处罚权限已下放至各辖区(管委会)政府,相关问题建议您向所处辖区政府相关部门咨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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