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缔搬迁红太阳小区院内幼儿园
恢复业主会所功能的建议和诉求
尊敬的洛龙区政府、翠云路办事处、康城社区、新天地置业公司及红太阳物业公司等领导同志:
红太阳小区业主,通过网络“百姓呼声”咨询,并到“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档案室”查询,2007年9月7日“洛阳市城市规划局”批复的红太阳小区规划建设“总平面图”明确显示,小区院内的三层建筑小楼为业主“会所”,而且在房屋销售时对业主宣传的也是“会所”。
会所是一种为小区业主提供娱乐、休闲、健身设施的场所。然而红太阳小区的“会所”,早在十年前,被新天地置业公司及红太阳物业公司租给了“大地幼儿园”,改变了“会所”使用性质,而且一租就是十年,侵害了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
该幼儿园在小区院内弊端重重:一是外部接送孩子的人员及车辆(摩托车电动车)随意进出小区,甚至有的汽车也随意进入,特别早晚高峰时,混乱不堪,严重扰乱了小区安全秩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二是幼儿园噪音扰民,孩子吵闹声、高音喇叭声,严重干扰了广大业主的正常生活,特别是老人孩子得不到很好的休息。
经咨询有关律师:若在规划时明确了其用途为小区会所,且开发商对商品房进行销售宣传时,也明确某楼房为小区会所功能,则无论该会所产权属于谁,是全体业主还是开发商,开发商都应当按照会所的用途来使用,而无权改变会所用途。小区将会所出租用于幼儿园,属于改变小区会所用途,开发商违背了销售房产时的承诺,应纠正违法行为,并应按照相应承诺或合同约定向业主承担违约责任,业主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纠纷。
为维护广大业主利益,维护小区良好的安全秩序,营造一个安全祥和、和谐安静的小区生活环境,红太阳小区广大业主强烈要求:
一、取缔搬迁小区院内的幼儿园,搬迁到小区外面或其他合适的地方,杜绝减少外来人员随意进入(附近很多幼儿园都在小区外边)。
二、恢复小区“会所”功能,建立健全“会所”室内活动场所,(健身房、棋牌室、乒乓球台、会议室等)。
三、本着人性化原则,建议幼儿园进行到本学期结束(六月底),七月底前搬迁完毕,八月份恢复“会所”功能,九月对业主开放。总之,九月份小区院内不能再有幼儿园。
四、至于幼儿园与置业(物业)公司的合同,是由于第三方(业主)原因中断的,甲乙双方均无责任,可协商解决,适当退款。
五、如果不能预期解决,广大业主将采取其他措施,进一步向有关部门反映。
恳请洛龙区政府、翠云路办事处及康城社区领导,积极协调,妥善处理,适时召开有业主代表参加的协调会,还广大业主一个平安和谐的小区生活环境。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2-04-27 10:02:17
网友您好:
办事处工作人员已与物业进行沟通,要求外部人员车辆按照疫情防控标准,严格管理做好登记,对于外部人员接送孩子的情况,已与幼儿园沟通,老师早上统一到小区门口接孩子,避免人员拥挤混乱,疫情结束东门开放的情况下,幼儿园接孩子安排到东门出口,减轻小区北门人流量。关于幼儿园噪音扰民的问题办事处已和物业经理同幼儿园负责人沟通,早上不再播放音乐,如果需要播放音乐应控制好音量,错开高峰期,为小区营造一个安全祥和、和谐安静的生活环境,办事处也会持续关注以上问题进展情况,做好小区居民、物业、幼儿园三方沟通,避免问题扩大化。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龙区翠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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