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交通局领导: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豫政办 〔2011〕140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3〕129号)、洛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宁县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15〕25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明确了运管机构道路运输管理经费应纳入财政全额预算。截止目前,洛阳市周边各县区均已完成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与财政完成对接,工资经费已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仅有我县运管人员工资经费未纳入财政全额预算,造成人员工资经费缺口较大,职工生活困难,情绪不稳定。
按照洛阳市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于2014年3月底前完成改革任务,可时间已经过去七年多了,洛宁县依然没有将改革政策兑现落实到位。造成了洛宁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经费短缺,职工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社保资金不能按时缴纳。请问市局领导,关于洛宁县改革不到位的问题您们知道吗?为什么洛阳市其它县区,都能按照改革要求实现财政对接,洛宁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为什么不能?洛宁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出现这么大的问题,为什么就没有上级领导过问呢?上级部门是如何支持关心下属单位工作的???
恳请市局领导,能在百忙之中够抽查一点点时间,对洛宁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的问题给予关注解决。这是洛宁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七十多名职工对市局的期盼!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21-09-01 15:56:00
经查,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拖欠养老金一事有待逐步解决,洛宁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人正积极筹措资金,待补缴清欠费后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待遇核算。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