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卖房子的贷款是在洛阳兴业银行自贸区支行办理,2021年4月26号卖房子办理面签时,告知客户经理我们想第二次使用公积金买房子,想走贴息贷业务,客户经理主动加了微信说可以找他办理,于是2021年5月17号找他办理的购房面签,当时签合同时上面的利率全部是空白。当天上午去兴业银行公积金柜台查询后,微信语音告知银行客户经理我们是第二次使用公积金。5月24日晚上19:05我发微信咨询该客户经理我们贷款利率是多少?未收到回复。直到2021年6月30日通知我去办理资金监管70万首付款,近一个多月期间银行方面无人与我沟通贷款利率问题。2021年7月6号贷款合同出来后,办理了购房缴税后,去兴业银行公积金柜台预约过户时被告知贷款合同上利率错误,不能办理过户。在我明确告知兴业银行我们是第二次使用公积金的情况下,兴业银行未与我们沟通且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填写利率导致出错,进而导致我们现在不能使用贴息贷业务,只能更换其它贷款方式购房。兴业银行工作人员的失误,导致房东追究我们高达十几万的违约金。目前,我们亟需我们卖房子的尾款76万到账。7月11日至7月15日期间拨打兴业银行95561投诉电话五次并告知我们的诉求,只有兴业银行自贸区支行工作人员与我们联系,并告知我们银行全部停办二手房业务,需要一直等下去。我们卖的房子已经完成过户手续,难道我们的尾款要一直压着不放款吗?兴业银行的工作失误导致我们财产受到损失,目前我们急需拿到我们卖房子的尾款76万。恳请洛阳银保监分局主持公道。
回复部门:银保监分局 2021-07-22 1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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