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苗南安置房六号地块18号楼的业主,2020年11月底社区通知办理安置房交房手续并领取钥匙,经过我们业主现场实地查验,小区存在许多问题:1.小区绿化也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小区无任何配套设施,窗户窗纱也未安装,小区除18号楼以外,其余正在施工中,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并不具备居住和交房条件。2.按照禁止电动车楼内充电的通知,目前小区物业未进行完善公共部分的停车位和电动车充电桩等基础设施,无法满足业主日常出行需求。一、小区交房时必须向各位业主出具有相关资质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包括《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面积实测表》,《竣工验收备案表》、《分户验收记录表》、消防验收合格、工程质量五方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洛阳市质量检测站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工程备案验收证书、洛阳市规划局的规划核实验收证明文件等相关证件,证明能达到办不动产证的标准。按照当时签订协议时承诺在办理不动产证时,业主不再承担交房产生费用(即契税和房屋维修基金)。在达到交房标准后,需要装修才能入住,装修期要出去租房。政府应该从交钥匙起过渡费继续发放半年。基础设施需完善到位、物业费收取不合理 经过我们对物业公司询问物业费高达1.30元/平方米,根据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2020年最新规定:最高一级收费标准1.00元/平方米,我们属于安置小区明显达不到中高档小区收费标准,收费1.30元/平方米,明显存在不合理,请协调解决,并与我们签订物业协议,将小区物业应达到的基本标准向业主公布。四、水、电、暖、燃气对接须规范,免燃气和暖气初装费水、电、暖、燃气费用按洛阳市标准支付,不得由物业公司代收取,市政自来水通水,不是施工临时用水;电业局的正式用电合同一户一表,不是施工临时用电。我们全体业主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舍小家为建设大洛阳的提供最大的方便,同时也希望政府能给我们主张最起码的诉求。谢谢各位领导!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1-01-18 15:27:0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相关单位进行办理。经了解,由于当前季节不适宜种植绿化苗木,待春季时会将小区内绿化设施进行完善;六地块18#楼已与其他楼栋施工工地隔开,且目前已没有楼外高空施工作业;小区物业费根据协议由村集体承担,收取标准是根据物业公司核算后进行计算所得,1.3元每平方米已是成本价,物业费用核算表已交给村集体;目前小区内正式水电对接正在加紧施工,水泵房设备已安装完成,正在进行打压测试,临时水免费提供给业主使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