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丰李镇一名劳务派遣人员,我是2011年到丰李镇人民政府参加工作至今,2011年-2017年属于洛龙区管理,当时全区任何部门及乡镇社区劳务派遣工资都是统一标准,2017年划到高新区,扣完个人社保后平均工资3500元左右,2020年11月合同到期,丰李镇政府领导不给我们签订合同,后至2020年12月份给我们签订合同,让劳务公司给我们讲工资每个月2500,年底绩效审核通过的话每个月300,这个工资是高新区管委会下发会议纪要,但是我们18人都是2011年到丰李镇政府工作一直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为啥现在给我们按照新签订人员工资标准执行,高新区管委会、新店、孙旗屯、徐家营社区的老人为啥还按照以前的工资执行?为啥丰李镇就要区别对待,请纪委、审计局对高新区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进行落实,看看为啥丰李镇老人就要这样对待,我们还要分包贫困户,啥工作都要干,为啥都没一点福利待遇,住房公积金、工龄工资别的乡镇都有,高新区管委会及别的乡镇工资有的5000多,有的4000多还有3800多,为啥丰李镇现在就给我们发这么少,干工作电话费是自己的,车也是开自己的,请领导们睁睁眼看一下,不行我们就去北京上访
回复部门:高新区 2021-01-07 08:53:46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1、2020年11月之前丰李镇劳务派遣人员应发工资2780元;2、2020年11月份合同到期,目前已从新签订劳务合同,工资标准按照区里要求执行:每月工资2500元,绩效工资每月300元年终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正常缴纳五险,无其他额外待遇;3、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公司将人员派遣至丰李镇政府工作;4、以上问题如有异议可到乡镇、区人事管理部门协商解决;5、签订合同时由劳务公司在场讲解政策,实行双向选择,自愿签订劳务合同。
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丰李镇政府
2021年1月7日
网友:
您好!丰李镇劳务派遣人员由丰李镇自行招聘并管理,我区改制后制定的每月2500元工资,300元月考核奖金,年底考核通过后一次性发放的标准为管委会新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待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7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