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高新区创业路蓝泊湾小区居民,在去年(2019-2020采暖季)向高新热力公司缴纳了1600元的采暖预交费,但因故没在该小区居住,就将家中的供暖阀门关闭,本以为取消“过热费”后就不会收取任何费用,但今年10月份公布上一采暖季分户费时,我家使用的费用比同楼层3家用暖户邻居的费用还高。因此就前往高新热力公司查询用热情况,并说明我家实际用暖情况,要求热力公司退还上一采暖季预交采暖费,根据我多次与该公司有关人员了解得知:一、该公司存在记录用热数据作假;经该公司相关人员查询得知,我家冬季室温在22度左右,根据国家《温度面积法》收费标准,算出我家需交采暖费用1618元。往年我们在该小区居住时,室温从未超过20度,一般在18度左右,邻居到我家也反映出暖气不热的情况,我家还多次请热力公司师傅过来检查此类问题(可查该公司检修记录),因此该公司的收费数据存在作假现象,与实际情况不符,临近冬季,也可请相关部门或人员到家中检测。经过该公司对数据采集方面的沟通了解得知,室温22度的数据是于2020年4月份采集的,发现此类情况后,我要求查看我们家采暖季时的原始数据,结果被该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诿,至今未能查询到我们家室温的原始数据。请问4月份的采暖数据能作为收费的依据吗?二、采暖计费系统未年检,相关重要部件无质量检测报告、合格证;我为了查明不合理的收费原因,请该公司提供收费计量系统及相关重要零部件的质检报告、合格证及供热系统年审报告,公司仅提供了一份过期的年审报告,请问没有质检报告的相关零部件及系统能作为计费所提供的数据来使用吗?没有经过质检、年检的产品、系统收费准确吗?三、计量器具“猫腻”多,广大用户深受其害;经过半个月与该公司相关技术人员的沟通,在提出对计量器进行检测时,该技术人员表示:“该计量产品是高新技术的新产品,国家没有具体标准,并且也没有地方能够对该产品进行检验。”请问没有具体标准的产品是合格的产品吗?可以做计量用具使用吗?此外,我提出更换老产品计量表时,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不能更换,并且该产品比老计量表收费低,如果仍要更换老的计量表,收费还要高出3-4倍。真是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原来热力计费表的水这么深!我们普通老百姓每年要向热力公司多交多少冤枉钱啊?过去有一篇课文叫《地主的斗,吃人的口》,现在热力的表,那真是一把宰人的刀啊!退还多收我的采暖费!还老百姓一个公平!
回复部门:高新热力公司 2020-11-04 11: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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