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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医保不能跨区就医问题

    在今年十月份以前数年我家交的居民医保费都是在新区《原住址》缴费,在现住址龙区的社区诊所看病都可以使用医保卡。今年的缴费期十月十二日我们及时交了医保费,可是到英才楼社区诊所看病,告知医保卡不能在这个区使用了。我们感到很困惑,现在全国医保都可以异地使用报销了,为啥今年医保卡在本市内跨区都不能使用了?这与国家的便民政策相符吗?我们今天找了市民之家·有关社保部门,让我们到税务部门问问看能把钱退给我们不能,我们到创业路税务部门问说人家只管收钱不管退钱,我们说不是要退钱,你们把钱转到洛龙区也行,只要能方便我们老年人就近就医就行,税务工作人员回答:他们做不到,让我们到新区办事大厅去问,高新服务大厅社保人员回答,说他们也没办法,这是上面的规定,我们说:你们这边把我们交的医保费给退了或是把医保费转到洛龙区也行,只要能方便我们老年人就近看病就医就行了,新区社保工作人员回答他们之前也遇到这样的问题,只能将问题向上面反映,上面不给政策他们也没办法。请市里有关部门告诉我们老百姓,你们今年出台在本市交的医保费不能跨行政区就医的政策是便民呢?还是有啥内部利益分配问题,即便你们出台有关政策也该在今年交医保费之前在公众媒体提前告知老百姓一声吧,我们及时交了医保费现在不能就近就医,给我们老年人看病造成很大不便这个问题怎么解决,请快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zwt520822 2020-10-29 评论3 浏览1909 编号 20201029205727848 [医疗保障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0-11-02 09:26:19

网友您好:
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我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均按照河南省印发的门诊统筹指导意见执行,我市关于门诊统筹实施办法的文件为《关于印发《洛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洛医保〔2020〕4号)》,其中文件明确:
        1.自2020年1月1日起,不再向个人(家庭)账户分配资金,全面开展门诊统筹,原个人(家庭)账户结余资金不清零,可在市内合规定点门诊医疗机构刷卡使用。住院期间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2.参保人员门诊统筹定点划分。按照“属地管理、片区医疗”的原则,以乡镇(社区)、高校为统筹层次和范围对参保人员的门诊统筹定点进行划分。各县区(市、区)经办机构负责制定本统筹范围内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经办信息系统审核工作。
        如你仍有门诊统筹问题,可详细咨询高新区社保中心,联系电话:64337103.     
感谢你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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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你们是在推脱责任吧,一是:《洛医保》2020年4号文件不会是2019年发的吧?文件是自2020年一月一号起开始执行的,那就是说文件是先执行后发文的,这个理由能说的通吗?二是:文件是2020年一月一日起开始执行的,我们是2020年10月12日交的医保费,难道你们负责收费的工作人员都不知道(属地管理,片区医疗)的原则吗?我们按原缴费地缴费,你们为什么不提醒缴费者到户口归属地缴费?最后造成群主就医不便的问题你们不去想办法解决还拿文件规定来搪塞老百姓推脱责任,你们这是为民办事的吗?

    1+1 +1 回复

  • 这样的情况洛阳市有很多,希望上级主管部门尽快出面解决此类问题,别一回复就说需要重新办理居民医保登记。

    1+1 +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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