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开元名郡小区门口广场区域并无任何禁停标志,今天上午10点我把车停在小区A区门前小广场上,就几分钟买个饭就走,跟小区物业保安也打了招呼,刚离开就有几个交警过来贴条,态度粗暴,不近人情!!!注意我的车停的是小广场上!!不是停在富弼北街路边!!!而且大中午的小区门口广场只有我一辆车,没有碍着任何人!!!我跟交警说了,其中一个年纪大的交警让我看了一个网上帖子,说是有业主投诉小区门前广场停车问题所以他们就来贴条!我就呵呵了!如果有人投诉小区里车辆挡到别人是不是交警就进小区贴条了?!!任何小区治理应该秉承便民原则,小区个别业主的意见就能左右交警执法了?!!现在是谁发帖听谁的?!小区门口广场业主临时停个车取个快递太常见了,如果我在网上投诉发帖要求把小区门前广场画上停车位交警部门是不是也得听我的?!!希望交警部门领导该有自己的判断力,没事多用用脑子!!!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0-03-10 15:04:0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收到,当前虽处于疫情防控时期 ,如需停车 ,请您在规定停车部位或停车场规范停放,若目的地附近没有停车位,建议您将车辆停放在较远的停车位内,在小区门口随意停车会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发生交通隐患 ,占用消防通道会堵塞生命救援通道 ,给别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繁重 ,但洛龙交警也会对严重违停现象保持整治力度。文明、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是城市的名片 ,疫情防控需要齐心协力,良好的交通秩序更需要你我共同维护。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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