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西工区政府:
我所反映的不是具体一件事,而是关于升龙广场A区安置小区升龙物业公司的一系列事。自从该小区更换物业公司后,先后搞出了很多动作,结连在业主中引起激烈反响应,并在网上掀起了层层巨浪。现简要进行梳理:
1.该公司入驻后不到一周时间,村委会公布了征求意见,要对地上和地下车位进行销售,之前看到过有相关反映,在此不赘述。
2.而后10月底至11月初,又公示了上年度各住户的暖气费明细,并表示“凡用超的住户补钱,有剩余的不退”,又是一石激起千层浪,人神公愤,在向上级投诉后,进行了纠正。
3.强行解散了当初物业建立的业主微信群。
4.将沿河绿化道路建成了电动车停车位,但是却在最北头安装了私家车停车桩,而这些停车位按什么规则由谁先使用,没有公示,公开,公平递补,物业却含糊其辞,推给村委会来解释。
5.12月初,又单方强制增加地面和地下车位租金价格,还振振有词根据发改委文件。发改委的这项规定是针对非保障性住房的小区,车位租金实行市场定价。而本小区是安置保障性住房,根本不适应该规定。
一个物业公司,短短接手几个月,小动作频频,引起住户一次次、一批批的投诉与厌恶,而我们的村委会置若未闻,仍不能代表村民意愿对其进行更换,那么自然引起几个疑问:
1.升龙物业公司的法人代表是谁?他的亲属是否在村委会、乡或区政府任职,是否存在利益保护?
2.村委会、村民和物业公司到底谁是主体?谁又代表谁的利益?各自都有什么权力?是否可以单方任性作为?
3.这样既不懂法,又盲目蛮干的物业公司,究竟由谁来监管和处罚?
4.反复的出现问题,激化矛盾,这样的根源究竟在哪里?
期盼西工区政府的妥善处理和解决问题,我们仍保留将该问题向公共自媒体曝光的权利。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19-12-03 18:19:01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网帖中反映的问题,经我办了解,龙升物业自2019年6月接管东涧沟安置小区后,东涧沟社区委员会与龙升物业约定物业费为1.25/平方米,但物业公司扔按1元/平方米收取。为了缓解小区长期停车压力,合理利用有限的车位资源,按照洛阳市发改委有关规定,结合周边小区停车收费标准,物业公司对该小区停车收费标准进行了适当调整。物业所收的停车费主要用于小区基础设施维护和小区内外停车场秩序的管理,东涧沟社区委员会将监督物业停车费的使用去向,共同维护好全体业主基本利益。
西工区洛北办事处
2019年12月3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