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德苑小区业主关于热力问题的十问》
1、热力设备运行四年,所谓的热力《移交协议》就说设备管网年久失修,不堪重负,到底谁之责?开发商如何验收交工谁之过?时间短短几年,管道就要大修,重新铺设,劳民伤财谁之过?
2、原来的管道为啥不全部挖开,还真相一个大白?从目前的相关资料和现在挖开后的情况看,主管道整体没有问题。这种强修是霸权行为。
3、热力机房主要是维护不到位,费用不能转嫁业主,收费2000元改造费,属敲诈行为。
4、从2018年10月新区热力公司的网上答复,和现在的强行收费来看,热力公司是欺下满上,做贼心虚行为。
5、退一万步讲,业主需要承担部分费用,也应政府指导,听证会解决,私下操作是违纪行为。
6、热力公司用收据就是打白条,存在私设小金库行为。
7、无招标投标程序,私自开工属违规行为。
8、热力公司一无甲乙双方合同,二无第三方监管属无法无天行为。
9、没有财务收支公告,属暗箱操作行为。
10、热力公司把暖气修好后,应先让业主用暖,交钱的问题可以通过裁决机关评判。而不能用停暖的做法去表现垄断行业的霸凌行为。
回复部门:水务集团新区热力分公司 2019-11-08 19:22:2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现回复如下:
贵小区从2015年11月由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委托我公司供暖管理,并签订《移交协议》,承诺动用大修基金180万元进行局部改造,但连续四个供暖季承诺改造基金没有落实。为保障供暖新区热力公司一直垫资局部维修坚持供暖,现供暖设施损坏严重难以继续供暖,必须更新改造,特别是2018-2019年采暖季维修泄漏不断,供暖效果降低,有目共睹的,不得已于2019年1月9、10、12三日入户调查同意申请动用大修基金户数仅为20%,达不到用大修基金的基本条件,而小区供暖设备又达到必须改造的程度。据《物权法》小区内部供暖设施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大修改造应有产权所有者出资,新区热力本着落实《移交协议》,一次性解决主要问题,保障今冬供暖,将小区换热站、庭院管网、入户装置等设施全部更新改造,收取供暖设施改造费用2000元/户,不足资金新区热力公司自筹(该办法仅适用贵小区),若小区业主不认可《移交协议》和本办法,新区热力公司可退出贵小区供暖管理。
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热线电话9618966,感谢您对新区热力的帮助与支持。
新区热力分公司
2019年11月8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