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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洛龙区朗润园业主十问

    2019年8月1日,朗润园业主委员会依据业主代表投票,形成了“小区地面不能停放机动车辆”、“禁止入内”的违法决议。9月21日,业委会勒令物业采取石墩子堵路、升降杆阻拦等暴力手段强制阻拦业主车辆进入小区。10月15日,古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组织朗润园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召集会议,支持业委会违法决议,其行为严重触犯法律、严重侵害业主权利。我们有十个问题,请白副主任当着全体市民的面给出合理解释。

    一问朗润园业委会做出决议根据的事实、理由、依据是什么。

    二问《业主规约》或《管理规约》、《议事规则》是否只能由业主大会表决通过。

    三问业委会能否以公告代替业主大会表决。

    四问朗润园业主代表大会召开前,业主代表有没有征求业主意见,业主代表投票表决的根据是什么。

    五问朗润园业委会决议内容是否合法、程序是否合法。不合法你为什么支持。

    六问业委会石墩子堵路、升降杆拦车的暴力行为是否合法,强制执行的权力是谁给它的,受哪个法律保护。

    七问朗润园小区地面禁止停车,300辆地面车辆停哪儿,希望你理直气壮重复“那是你们自己的事儿”的精彩回答。

    八问朗润园小区楼房、地下车库都没有通过消防验收,是不是居民不能入住,车库禁止停车。

    九问市规划局对朗润园小区规划800车位个,目前只有470个,另外那330个去哪儿了。

    十问10月15日做出禁停决定前,有没有向办事处主要领导汇报,做出决定是你个人行为还是组织行为。

    上述十个问题请白副主任逐个回答,并拿出法律、政策依据。

    eclipse 2019-10-17 评论67 浏览8236 编号 20191017120033819 [洛龙区]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19-11-01 18:25:08

网友您好:
        朗润园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是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由小区全体业主投票选举产生的,在业主大会正式选举之前,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需要向全体业主公示的内容已按规定进行了公示。关于该小区停车位问题,我办物业服务中心已组织朗润园业委会成员及业主双方代表于10月24日下午召开朗润园小区车辆停放问题协调会,根据地产方提供的小区规划平面图,确定朗润园小区地面无停车位,禁止地面停车。考虑到小区业主实际停车需要,前期我办已要求该小区物业公司及该小区业委会邀请消防大队到该小区实地考察,在不堵塞消防通道,不影响小区业主利益的情况下,目前可在地面规划12个停车位,待车位划好后,分配问题及其余位置是否可再规划车位,将按程序依法依规进行。感谢对我办工作的关注。
                                                         古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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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合同没有不许地面停车的约定,只有房屋使用说明书里有。而房屋使用说明书没有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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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15号二号楼前消防通道生命通道被堵塞救护车都过不来,置人的生命不顾 .坚决反对占用消防通道和绿地停车 ,支持办事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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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有小区业主声称自己是朗润园小区规划图的制图人,并提供北京中华建设计的规划图,而实际该公司跟小区竣工验收书上小区规划公司河南朝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不一致,实为虚假规划图,此规划图也是小区矛盾的根源,请上级部门追究此人的法律责任;2.请公安机关追查在小区煽动闹事、制造小区矛盾的相关领导和相关业主的违法责任;3.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地面消防通道和绿地禁止停车,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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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未购买车位,但是知道地面是900户业主的,坚决反对毁绿地盖停车场。小区唯一的优点就是楼间距大,绿地多。如果建成大型停车场将永无宁日,彻底毁了小区的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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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朗润园小区停车位的一点建议!个人建议地面合理规划车位,加强物业管理,合理收费。理由如下(以下数据来源于网络、邻居提供、政府公示): 1. 从小区公共资源来说,也就是小区自己有没有能力解决停车问题上来分析。小区整体面积70255.2平方米,建筑密度17.9%,也就是说建筑占地12601.7平方米,空地面积57653.5平方米。这个建筑密度在洛阳可以说是没有的,有能力自己内部解决停车问题,而且不影响小区出行,绿化景观。如果能解决问题不建议把停车问题推给社会,推给政府。 2. 从地上规划车位合法合规上来说,原规划是800个车位,现在地下车位是470个。那么地上应该有330个车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规划的车位是不能调整的,因为这是政府强制性要求,洛阳市规划条例上明确要求。况且当前停车是整个社会问题。那么少的车位哪里了,只能在地面解决。小区合计900户,即时找够800个车位其实也解决不了问题,建议地面规划车位一次性解决小区停车问题,解决社会停车问题,缓解社会矛盾没有不合法之说。 3. 从各方利益分析: 第一, 规划地面停车于社会有益。尽可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减轻社会停车压力,于社会有益! 第二, 规划地面停车对小区全体业主有益。小区地面,有车位,没车位的都收费了,增加收入,可以更好的建设小区,对全体业主有益! 第三, 于小区购买地下车位的业主有益。规定有地下车位业主可以少缴费,地上停车的业主可以多缴费。 第四, 对没有购买地下车位的业主也有益,没地下车位的虽然比地下多缴费,但是能回家,解决了停车问题,有益。 第五, 与物业办,小区物业有益。能收上来停车费用,有费用可以更好的改造建设小区,提供服务水平,同时缓解物业与业主矛盾,于物业有利。物业办也不用不胜其扰的天天协调这个小区的停车问题,从根本上解决了问题。 第六, 彻底解决朗润园小区停车问题,矛盾取消了,小区约架也没了,互相谩骂没有了。邻里关系好了,物业办也省心了,和谐社会。 4. 问题根源:根源问题在于业委会。业委会成立的环境是物业收地下车库的物业费。在成立后是否透漏禁停信息?让部分业主购买车位(没车买,甚至多买),而且是业委会成员及楼栋代表。原来小区有问题物业还让业主代表一起协商,听听业主意见,暖气问题那么复杂团结一起在政府支持下不是也解决了?为什么小区邻居谩骂攻击,约架,上告还不考虑问题暂缓协商?一个多方有利为什么不能协商解决就为了个别业主炒车位价格?成立业委会的作用是什么?制造矛盾?以上问题需要主管部分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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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就想免费占消防通道停个车(或者出个十块八块的停车费也行啊),反正也没发生火灾,为什么连这点要求都不能满足我呢?我们中的某些同志不就是偶尔停不下开到草地上停一下吗,有错吗,没有草还省得剪了多好!?虽说消防通道是属于全体业主的,你们有的没车、有的有地下车位,路面空着光用来走道多浪费,我们占用一下有何不可,你们这群自私的人,为啥就不懂得奉献和共享呢?地下有空车位?我就不租,我也不买,有那钱我还不如多买辆车开开呢,反正只要我又买了车,你们就得满足我日益增长的消费欲望,不然就是违背宪法,就是与党中央精神不一致!什么800个车位,800哪够啊,光规划住户都有900多户,一家咋地不得有个两三辆车,多的都有四五辆车,要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最少也得先划个2000个车位吧,反正地面空间大着呢,不够再弄呗。业委会啊,啥决议我不管,我只看是否对我有利,只要对我不利我就反对。那些每天早上或者晚上在主环路慢跑或快走的锻炼人群,麻烦你们到小区外面的洛浦公园或者滨河南路上去锻炼吧,别妨碍我们停车,每次回来小区,都是你们慢慢腾腾不给让路,不知道低档慢开车费油吗?知道油费多贵吗?不知道停车困难吗,一点都不自觉,啥素质!街道办的领导也是的,社会上不都是流行按闹分配的吗,为啥你们不这样办理?为啥不帮我们实现占消防通道和绿地停车的诉求?老是强调不得违背消防法的规定和要按程序实施破绿建车位,真要遵照法律规定和按程序我们还找你们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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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9月22日古城办事处物业办王永强主任召集小区业委会、物业公司、部分业主开会,地点物业公司二楼会议,时间:9:00-11:40。内容:协议朗润园小区地面停车问题。经过听取部分业主意见,按照法律经协调达成以下共识: 1、朗润园小区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占用。2、朗润园小区现在绿地禁止停放机动车辆。3、物业公司加强管理,保证1和2。4、物业公司联系消防支队来朗润园小区实地堪查,在保证1和2的基础上,在地面规划车位。5、在4的基础上,物业公司提供地面所规划车位的分配方案、管理办法、费用及收费用途,交由朗润园业主代表大会讨论通过。6、朗润园业主如有更改朗润园地面附属设施的要求,比如占用绿地规划电动车棚或者机动车位,需按法定程序,提交业委会,召开业主代表大会或者业主大会进行表决,按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条件通过。7、本月十五日前为前期筹备阶段,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和不占绿地的前提下,允许地面停车,物业公司要加强管理切实尽职尽责。 会议纪要盖有古城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中心的公章。 按照会议纪要指示精神,物业公司仅联系洛龙区消防大队到小区实地堪查,画出了28个车位准备提交业委会进行讨论。未对小区占用消防通道和绿地的车辆进行任何管理,未尽任何职责。同时提供物业二楼会议室供地面停车业主多次开会使用抵制物业办的会议纪要。截止10月16日在办事处召集会议继续重申小区管理严格按照此会议纪要执行,个别人现在不明事非的在网上乱发贴攻击依法办事的白主任,同时误导王主任的会议纪要,做为一名普通业主,我发贴支持为广大群众服务的白主任。白主任您辛苦了,在您身上充分体现了共产党员的担当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您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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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要小区周边有够用车位,没人反对禁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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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如果“800个车位”的规划图是经过规划局备案的,为什么与购房合同中的规划图不符?是否说明规划局和房管局有渎职行为?如果没有渎职行为,即说明所谓的“800个车位”的版本本身就是不合法的,那还有什么可拿出来说的?我相信这么多次的验收和质检不会出现这种工作失误,所以一定是某些想违法停车的利益方在制造事端,抹黑政府。 二、合同及合同的各种补充文件中均没有支持地面占用消防通道的说法,没有任何一个合同和合同订立部门敢如此公然的违反《消防法》的要求,现在购买了地下车位的住户是可以办不动产权证的,也就反映出小区的规划验收、消防验收等应该均已经通过,我认为消防支队和规划局不会出现这种工作失误,所以一定是某些想违法地面停车的利益方在抹黑政府。 三、目前小区的地库依旧没有停满车,有大量的车位待售或者待租,一部分业主占便宜惯了,现在要依法依规去规范大家的行为,不让他们“白嫖”了就开始撒泼打滚了,更有甚者,部分支持地面侵占消防通道和绿地的所谓“业主”并不住在该小区,这些人的目的又是什么,搞乱小区,搞乱业主群体,然后在混乱中获取自己的利益可能才是他们人皮下真实的内心。 四、10月15日已经出现了一次救护车进小区之后无法到达居民楼下的情况,是不是政府的各级部门要等到真的出事了,才会下定决心去执行?亡羊补牢,犹未为晚,但是等死了人或者因失火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的时候,谁来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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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办事处物业办王永强主任发声重申9月22日讲话精神,正面引导小区关于禁止消防通道停车和绿地停车的矛盾,为办事处依法办事的好领导白主任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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