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请洛阳市教育局敦促落实特岗教师的相关政策: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依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编办关于全面加强特岗教师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教师〔2018〕78号的相关规定:
一、保障特岗教师工资待遇
1.切实保障特岗教师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各设岗县(市)要确保按时足额发放特岗教师工资,统筹落实资金,解决特岗教师应享受的绩效奖励、生活补助和社会保障待遇。落实好周转房安排等工作,切实解决其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确保特岗教师收入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收入水平,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
二、加强特岗教师履约管理
2.特岗教师要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其中,特岗教师服务期间按规定参加企业职业基本养老保险;服务期满留任的特岗教师办理入编手续后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本人诉求:
1、请问相关主管部门特岗教师的基本养老金,何时可以按照规定解决落实到位?
2、特岗教师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这个何时可以落实?例如:特岗教师应享受的绩效奖励、生活补助和社会保障待遇。
3、特岗教师都是一线教师,也有国家和省厅的相关政策和文件支持,为什么特岗教师的权力总是得不到保障?恳请相关部门能否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严格落实省厅相关政策规定!
下面是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编办关于全面加强特岗教师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教师〔2018〕78号的相关规定相关文件的链接:http://www.haedu.gov.cn/2018/07/10/1531201725849.html
回复部门:教育局 2019-08-07 15:33:27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洛阳教育的关注与支持!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市教育局对特岗教师的养老保险及工资待遇落实情况一直很重视,多欠重申上级文件精神,督促各设岗县认真落实。鉴于各设岗县养老金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市教育局于2019年5月21日印发了《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全面排查整改特岗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的通知》,并于2019年7月11日召开了由各设岗县教育局参加的全市特岗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工作推进会,在养老金方面等,督促各设岗县在县财政困难的情况下,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协调县财政、人社等部门,想方设法,克服困难,抓好落实。市教育局也会不间断督促,直到落实为止。您也可直接说清所在设岗县具体事宜,也可直接与设岗县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反映,以便进一步落实到位。
洛阳市教育局
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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