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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申请了幸福城经济适用房,家庭共四口人,本人是无业,有一儿一女,丈夫在河南东都御林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上班。已在保安公司工作两年多,已按照这次经适房要求提供了各种证明。
在房管局审查时发现丈夫在五六年前在双勇公司上班时交过2个月的社保,后离职,已停缴至今。社保中心要求提供双勇公司的离职证明。可双勇公司已停产多年,找不到原公司相关人员,到高新区工商局查后得知双勇公司已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但企业法人没有去注销,上交公章。工商局无法开具双勇公司破产证明。现也无法开具双勇公司的离职证明,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解决?
离职 证明 公司 开具 适用房 上班 丈夫 申请 御林 经适房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9-06-19 18:32:45
网友您好: 经联系已告知诉求人,离职多年,原工作单位已不存在的需提供本人社保缴存信息单,由工作人员根据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诉求人已清除表示感谢。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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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之尤 2019-06-20 20:36:50
对回答很满意的,不知道怎么点了 不满意, 这个怎么改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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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之尤 2019-06-18 21:25:55
更正一下,不是“社保中心” 要求要离职证明 笔误
lyd_I36vVL07... 2019-06-17 20:10:13
我从原单位离职8了还让开证明,你规定的是半年内,怎么就延长到无底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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