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肯请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劳动监察部门尽快敦促落实,并依法缴纳特岗教师基本养老保险!!
二,请公开办事时效和处理结果,这个问题究竟多久可以解决?办事时效是否符合洛阳市政府市民办事相关要求?请有关部门尽快处理解决!
多次反应相关部门,相关部门以财政资金不到位为由等原因一直拖着不落实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省厅相关政策。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依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编办关于全面加强特岗教师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教师〔2018〕78号的相关规定: 2.特岗教师要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其中,特岗教师服务期间按规定参加企业职业基本养老保险;服务期满留任的特岗教师办理入编手续后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下面是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编办关于全面加强特岗教师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教师〔2018〕78号的相关规定相关文件的链接:http://www.haedu.gov.cn/2018/07/10/1531201725849.html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6-12 10:45:08
您好:
具体请向学校主管部门教育局反映。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