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星期,我前去物业处缴纳今年的暖气费,却被告知,我有两年的过暖费没有交今年如果要交的话,需要补上两年的过暖费,也就是2015年和2016年。我说我2017年也没有交,为什么不计算,收费人员告诉我,2017年之后不再允许收取过暖费!我问为什么之前两你那要交,他告诉我是之前的,要交,之前没有说不允许!然后我说我2015年有交,我2015年结婚,入住的是新房,当年老婆怀孕。直接就交了暖气费!怎么会有欠!他告诉我他们没有我的记录!我很清楚的记得!当初收暖气费的是我们现在的物业“新晖物业”收取的。收费人员告诉我,如果有交的话,可以拿来收据!我说都这么久了,谁还会留着这个收据?他告诉我没事,你肯定会有的,之前就有一个业主也是这样,我们这里显示他没交,但是人家拿来了收据!那我想说的你们这个肯定不是个例!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情况?你们没有统计好怪我们了?怪我了?三四年前的收据我应该留着吗?他是我的房产证吗?我几年前教的水电费出的收据我也要留着吗?更何况2015年,我开里暖气之后,室内温度从未达标过!也就是十二三度的样子。多次向物业反映!让工人到家里测试,维修!都没有起到作用!次数不下5次!最终因为太忙,没时间天天在家等,早出晚归的,结果也是不了了之。因为工作在西工区。家里人也都在西工居住,做生意!也就基本不回龙锦嘉园!所以也没交暖气费!我既然没有使用!你们为什么要收取我的过暖费?这个合理吗?仅因为暖气从我家门口过了?我就要交费?我家门口有马路,我是不是要交过路费?我家里有水有电,如果我不用是不是也要交过水费?过电费?我让你从我家门口过了吗?你经过我同意了吗?你从我家门口过,为什么不给我交钱?你们收取的费用合理?如果合理?为什么2017年就不在允许收取过暖费了?
协商不成!我打了12315!打不通!我打了110,打了3次今天才给我回复!我等了一个星期!最后回过来的电话是市政热力公司!问了半天才发现我们小区还不是市政热力公司管的!而是一个叫做“河北科莱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我竟然刚刚知道!然后我在我家楼下看到了他们张贴的公告!大概内容就是:我公司已经完成小区供暖设备的检测和检修!并计划于15日开始供暖!也就在这一天进行最后的收费!16号对没有交暖气费的业主供暖通道进行关闭!后期如果要使用暖气并交费开通管道!将另外收取500元的开通安装费!
我想知道开通安装费是什么东西!我们安装费不都已经交过了吗?你还想二次收取吗?开通的话,需要你很大的工程量吗?需要你安装什么大型机器吗?这些费用合理吗?
我希望能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当然了,前提是有人管这个事情才行!
所以我更想知道!这种事情我该找谁!谁能给我处理?政府有没有管控的?
回复部门:瀍河区 2018-11-13 08:25:16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群众诉求后,我社区已联系物业了解情况得知2016年以前允许收缴过热费,该住户表示2015年交过了,但是没有收据,经社区协调物业表示该住户需要把2016年过热费交了,2017年不再交。
北窑办事处
2018年11月16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