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宜阳县 2018-03-06 09:54:21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回复如下:宜阳县人民政府于2016年8月20日发布《宜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自2016年8月26日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停止颁发土地、房屋、林权证书,统一颁发《不动产权利证书》。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是以申请为原则,只要开发商五证齐全,达到登记条件,由开发商先办理所开发房屋的不动产首次登记,然后由住户和开发商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颁发《不动产权利证书》。截至目前,尚未收到学府名邸小区的登记申请。
宜阳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3月5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