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中信3号街坊2-201号住户,在生活区统一市供热改造初期我提交了我的房产证并签订了合同,我的房产证载面积38平方米,在接到热力公司交费通知时发现面积超出我的住房面积将近一倍收取的,随后我开始艰难的联系热力公司,110联动,始终没有得到一个正面的解决办法,随后,经一天的电话联系,终于得到答复是,要按照错误的信息面积交付,以后调整过来后,费用往后顺延,如果不交费用,将停止供热,将于(今日)27日关闭我家的供热阀门。
请问:1、 面积错误是我造成的吗?
2、我可以等待你复核,修正,为什么不能等你改正过来在缴费?
3、从发现错误到现在,三天,我打遍了所有热力公司公布联系电话,没有一次打通的,打通也在相互推诿,办公室,值班,又让找市场科的,有让找64815110的,64855333三天没打通过,洛阳市热力网上查到的联系电话说已不是热线,对于你们这样的便民,我还能相信交了费,你们能给我修正过来吗?
4、自己造成的错误,不及时更正,还要老百姓来承担,这就是你们的作风?没办法,你们独一家,谁让你们可以不按你们要求做,可以随时来关我家暖气阀门。
回复部门:热力集团 2017-11-27 17:01:49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小区为三供一业改造范围内,住房面积均为企业方面提供,凡是我公司造成收错费用均会进行退费,但是凡改变室内用途的用户,我公司均进行面积核查计入用暖面积。如对家中情况存在质疑的用户,可重新核算用暖面积。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