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市政府指定由贵局牵头主办的遇驾花园违建一案目前进行到哪一步了?高新区在《百姓呼声》里答复是年底以前完成,贵局局长们在2017年8月17日洛阳电视台的《百姓问政》节目上也做出了肯定的答复。这么长时间过去了,怎么一点动静都没有?
我认为:此案经过信访、诉讼等的坎坎坷坷,都认定你们规划部门的处罚决定是按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来做出的,所以贵局就应依法尽快、彻底的解决违建问题,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业主的权利。另外,违建的房屋已经出售的问题,是明知是违建而去销售和而去购买的,贵局拆除违建后,如果他们之间有纠纷,应由他们到司法部门去解决,而不是由我们行政执法部门去考虑的。二者不是一个法律关系。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希望贵局能遵循为人民服务、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坚决抵制可能会出现的压力和阻力,依法尽快解决此事,给社会各界交一份满意的答卷。谢谢。
回复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7-10-10 15:17:29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统一部署,原高新区规划管理工作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2015年7月份,高新区管委会发现洛阳远方置业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小区内违法建设二层仓库和42间车库,高新区管委会立即进行了制止并向我局反映了有关情况,我局责成高新区土地规划和建设服务局依法进行查处。2015年8月1日,高新区土地规划和建设服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条款向洛阳远方置业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该公司消极应付,不予整改。8月10日,高新区土地规划和建设服务局对其下达了《告知书》,在仍未整改的情况下,8月23日,高新区土地规划和建设服务局发布了强拆公告(洛高土规强拆公字﹝2015﹞1号)。
洛阳远方置业有限公司对高新区土地规划和建设服务局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拒不整改,还于2015年8月25日在《洛阳晚报》B11版发布交房公告(注明:遇驾花园小区定于2015年9月1日开始交房)。为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对于该小区不经规划核实就交房的情况高新区函告了经济适用房“遇驾花园”的主体责任单位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提示其督促洛阳远方置业有限公司纠正违法行为,及时办理项目规划核实。
2015年8月26日,高新区土地规划和建设服务局再次向洛阳远方置业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2天恢复原貌,并对洛阳远方置业有限公司依法催告,要求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但该公司一直未履行拆除义务。9月2日,高新区土地规划和建设服务局依法对该公司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在拆除过程中洛阳远方置业有限公司百般阻挠,抗拒执法,后又现场承诺3日内自行拆除,减少财产损失,时限过后洛阳远方置业有限公司未能履行承诺。
2015年9月7日,洛阳远方置业有限公司向洛阳市人民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对高新区土地规划和建设服务局执法行为提出了异议。行政复议期间,洛阳远方置业有限公司又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因洛阳远方置业有限公司提出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利用法律流程阻碍行政执法,高新区在行政诉讼期间不得不中止对“遇驾花园”违法建筑物的强制拆除。
同时,我局要求高新区土地规划和建设服务局密切关注违法建设情况,高新区土地规划和建设服务局在控制违法建设不再扩大的前提下,同时向经适房主管单位市房管局沟通,建议其督促洛阳远方置业有限公司纠正“遇驾花园”项目的违法行为,拆除违法建设。
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之规定,建设单位违法组织竣工验收,在未办理规划核实的情况下,于2015年9月1日向业主进行了违规交房。在行政诉讼期间,洛阳远方置业有限公司瞒天过海,私自交房,导致已购房的1026户业主入住600多户,还暗地里违法销售租赁违法建筑物近百间,造成不稳定因素,给行政执法增加了极大障碍。
2016年12月26日,洛阳远方置业有限公司向高新区土地规划和建设服务局提交规划核实申请,由于“遇驾花园”小区内违法建设未整改到位,高新区土地规划和建设服务局未受理其申请。
网民反映的情况我局高度重视,尤其是电视问政以后,一方面对违法建筑进行了查封,另一方面以我局和高新区管委会的名义在遇驾花园小区张贴公告,通知购房者于9月20日之前到高新区孙旗屯乡青岛南路社区102室进行登记,目前登记情况正在审核中。下步我局将会同高新区管委会针对遇驾花园小区违建处理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依法处理。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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