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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隆安富阳花园交房后与之前的规划图相差甚远

    隆安富阳花园开发商“隆安地产”及其物业管理单位“星河物业”严重违规、失职,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售房时,依据洛阳市规划局审批的规划图有两个大门(见规划图);交房时小区专门为1#、2#号楼修建了三个大门,致使小区现在成了五个大门!!!1#、2#号楼仍旧独享三个大门,且1#、2#楼与其他楼之间用石墩隔开了。他们的门禁系统其他物业无权办理通行卡;另两个由物业划归3#至10#号楼使用的大门,仍然没有安装单元门禁系统,任何人均可出入!小区业主安全无任何保障!!!

    2、交房时宣称“小区交房标准是统一的,电梯前室及通道均为乳胶漆墙面,均安装有电子对讲门禁系统。”小区于2013年1月交房,时至今日,一年有余,1#、2#号楼电梯前室贴砖而其他均为乳胶漆墙面。

    3、规划图中根本没有垃圾池,现在竟然在9#楼东南侧绿地内建了一个垃圾池,一到夏天臭气熏天,严重违背图纸设计。

    4、售房时,规划有一个幼儿园,位于1#、2#号楼中间(见规划图);交房时1#、2#号楼中间变成了大门通道和“利丰嘉苑”牌匾等!!!幼儿园消失的无影无踪!!!

    5、售房时,小区是一个整体;交房时1#、2#号楼侵占3#、5#号楼楼前绿地,在3#号楼前破坏绿化修建自行车棚,并在5#号楼前破坏绿化树立牌匾“利丰嘉苑”,并在绿化地带放置多个标有“伊川农商银行”的灯柱,有政府检查时便糊上一层标有“隆安富阳花园”的塑料纸,政府检查过后便撕下,糊弄政府、糊弄业主!!!先是石墩堵住2#、3#号楼间的道路,后是停车、拉绳堵路,这些违法行为和违章建筑严重侵占了3#、5#号楼前绿地和小区业主的人身自由!根据《洛阳市物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利用物业设置广告等经营性设施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的书面同意后,由物业服务企业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业主委员会许可他人利用住宅共用部位设置广告等经营性设施而收取的费用,在扣除物业服务企业代办费用后,存入维修基金账户,归该栋住宅的业主共同所有,并设立单独帐目,专项用于该栋住宅共用部位、共有设备的维修、更新。”第十八条“业主、使用人违法装修房屋以及有其他损害公用设施、设备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制止,并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建设、规划、房产等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处罚。”第二十条“房产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按《省物业条例》和本办法履行职责,严重影响本行政区域物业管理的,或者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应追究隆安富阳花园的开发商和物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6、恳请相关部门履行监督职责!!!实地查看一下,别简单让隆安和星河回复一下了事,回复的真实性又有多少呢?

    游客 2017-08-09 评论5 浏览5446 编号 20170809093001403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7-08-09 09:54:33

尊敬的网友:您好!隆安富阳花园项目早经办理规划核实手续,实际建成的与规划审批内容一致。您反映的物业管理和涉及小区业主公共权益问题,请向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反映,或向辖区物业办反映,也可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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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要说一些愤青的话,毫无意义!咱按理说一说: 1.我们都是住户,都是普通群众,你们那边很多楼还是市直政府部门职工团购,要说你们才是强势部门,你们觉得小区有不合意的地方,可以找开发商,找物业反映,但是不能无端攻击1#、2#楼团购房的住户以及团购职工的单位,对不对? 2.所谓1#、2#楼是银行组织自己单位职工集中团购房,临街商铺也是单位作为网点进行购买的固定资产,出于金融单位经营的安全考虑,得到有关部门批准,自己出钱进行安防提升,组织单位职工集资对道路、绿化及公摊电梯部门进行了装修绿化硬化等方面提升,并加装了门禁系统,但并没有装电话系统,因为我们基本是一个单位职工心齐,能够组织业主做一些提升自己生活居住环境的事情,不知道哪里有毛病了?其他楼层业主也可以集资美化庭院啊,如果你们认为开发商做的不到位,可以让他们改正啊,如果人家交房的环境本该如此,也不能拿1#、2#楼做对比制造矛盾吧 ,真是躺着也中枪啊! 3.而1#、2#楼门禁因为是大家集资做的系统,门禁卡不同,也出于安全考虑,当然不给其他几个楼的住户办理了。而你们那边的两个大门,保安也不让1#、2#楼的住户通过啊,因为我们这边也不能办理那边门禁卡啊。很公平啊 有啥毛病,人回家都是走就近的大门,你非要绕到1#、2#楼这边的小南门同行,还非说不让你进,你这不是故意找事吗?1#、2#楼业主集资硬化路面和绿化庭院,为了保护业主公共资产,管理比较严格,不让进车,本身就是对业主负责。你非要从这边绕行,还要过车,1#、2#楼住户肯定不同意啊! 4.所谓隔断小区,哪里有隔断,放石墩并不影响人通行,主要是防止车辆乱走,损害1#、2#楼自行硬化的路面和绿化设施,损害两个楼的业主权益和资产,对吧。上面第三条已经说过了! 5.小区的公共权益属于业主,没有错。但是,不能泛化和滥用业主权利吧,你住别的楼,你非要主张其他楼的权益,有道理吗?业主的权益并不是说,每一寸土地都有你的权益。根据公摊每个人都有权益,相对居住集中的业主主张自己楼附近的公共权利,合情合理合法!自然也有权集中对自己楼层附近的公摊和公共区域进行美化和提升环境,我觉得这应该是政府提倡的事情(当然属于开发商做的不到为的,包括所有业主都要维权),不应该成为其他业主攻击的对象吧。柔则,难免让人怀疑你的动机。有种不患贫而患不均的感觉了! 6.一个小区就好比农村一个村子,大家多数都是一辈子居住,本身都想要和谐的邻里关系和居住环境。没必要认为制造矛盾,更不能为了自己所谓的维权,让别人躺枪。你是想让1#、2#楼也把门禁拆除,地砖拆除……恢复成跟别的楼区域一样的水平,才罢休吗?这是不是很狭隘的自私自利心态! 7.支持你维权,支持你们改善自身周边环境和条件,但不要攻击其他住户。谢谢!!! 做事要讲理,做人要厚道。不能想怎么着就怎么着,滥用民主和权利,更不能去别人的地方主张民主和权利! 希望社会和谐,小区和谐,业主和谐。文明和谐靠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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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白着,人家不想和老百姓一个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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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很明显,发表意见这位是1,2号楼的,你那么牛,可以单独规划一块啊,来这打什么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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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有5个大门?就是两个大门!1号,2号楼所谓的3个门,东门是消防通道常年紧锁不让人车同行的,西门是地下车库的出口是不让人行走的,只有南边比较简陋的门属于两栋楼业主通行的门(与其他号的大门设计的门楼高达上几乎不可同日而语)。另外,1号,2号楼是银行团购房,2号楼商铺是银行的经营网点,出于金融安全考虑,银行让团购房子的职工集资对电梯楼到进行了加固装修,加装了门禁系统,不仅征求了职工意见,也是职工集资搞的,不知道你反映的问题时什么意思?是制造矛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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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规划的五个大门?在绿化带内规划的垃圾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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