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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洛龙区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加分政策和政府的规定相违背

    2017年洛阳市洛龙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 (二)确定加分对象

      根据洛发〔2016〕16号文件规定:从洛龙区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

    看看市委、市政府、洛阳军分区发布的(洛发[2016]16号文件)的规定原文:“符合洛阳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条件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此文件适用于从洛阳市入伍的大学生,从印发之日起执行”。洛阳市各县区的事业单位招聘方案都是规定,从洛阳市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可以享受受加分政策,和市政府的文件规定保持一致,唯独洛龙区限制在本区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孩子从涧西区报名入伍,曾在驻洛龙区消防支队股役五年,他难道没有保护洛龙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吗?为什么要搞这种和上级文件规定相违背,让人弟兵心寒的地方保护土政策呢?究竟是洛龙区自作主张,还是经过了市人社局的审核批准呢?我们希望给一个合规丶合理的解释。

    lyd_38i21Wqq 2017-06-22 评论0 浏览1568 编号 2017062219201248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6-30 10:40:37

你好:
        退役士兵加分政策由民政部门出台,政策咨询工作请向民政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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