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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投诉高新区热力公司

    我是滨河新村住户,2016年2月23日因供热管道漏水,新区热力公司对我所住单元停止供热,一直至供暖期3月15日结束,今年2016-2017供热季要求供热公司减免2015-2016供热季停止供热的费用,新区热力公司回复说漏水管道是业主产权,停止供热是业主的原因,不予减免费用。简直是霸王条款,不管是谁的原因、谁的产权,没有用热凭什么缴费,新区热力公司回复说这是公司的规定,是不合理的规定就要修改,请政府相关部门介入解决,谢谢!

    游客 2016-10-26 评论1 浏览6787 编号 20161026173842511 [高新热力公司]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高新热力公司 2016-10-27 08:15:46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2016年2月23日发现滨河新村17号楼4单元01侧和02侧单元主管道漏水,导致我公司换热站不能正常运行,无奈只有关闭楼栋阀,按照物权法规定,谁的产权谁负责维修;我公司及时张贴通知,要求业主及时维修,以免影响其正常供暖,但该楼栋用户直至到采暖期结束未进行维修,导致该段时间不能正常用暖;又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文件洛政【2013】10号文第二十五条,因供热经营企业的责任停止向用户供热,供热经营企业应该按照停止供热的时间和当年标准,向用户退或减收相应的热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并非我公司责任引起,故不在退费范围自内。
         感谢您对高新热力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如有问题可拨打我公司热线64331318,我们将及时为您服务!

                                                                 201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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