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水务集团新区热力分公司 2015-09-28 18:02:5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现回复如下:
贵小区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未与我公司签订用热合同。如要用暖,还需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到我公司签订用热合同方可供暖。
贵小区是按面积收费的。
如有其他疑问请拨打服务热线:9618966, 感谢您对新区热力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
新区热力分公司
2015年9月28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