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大年初二,本该是个喜庆的日子,家住洛阳市洛龙区龙瑞小区B区的张老先生一家却沉浸在悲伤之中。下午五点钟左右,60多岁的张先生夫妇外出走亲戚,回来后发现家中一片火海,客厅的美的空调无故自燃,火势汹汹,家中一片狼藉。邻居拨打了报警电话,消防官兵闻讯火速赶来,将火势扑灭,但客厅中的家具、字画、墙面、室内装饰等还是全部被烧毁,几个卧室均被熏黑,一辈子积攒的家业付之一炬,损失惨重。事后,让他备感伤悲的是,美的卖家和售后部门面对他的申诉,竟然百般推卸责任,且不认可当地消防部门作出的火灾原因认定书,对其置之不理。两个多月过去了,由空调失火导致的赔偿问题却迟迟得不到解决,致使两位老人至今无家可归。
据张先生介绍,这台2 P的美的柜式空调是他于2009年八方电器解放路店购买的,事发后,张先生持3月14日洛阳市洛龙区消防支队出具的火灾原因认定书多次向美的售后部门讨要说法,他曾打了几十个电话给美的空调售后总部、洛阳分部、分销商、经销商等,在得知情况后,售后曾派人到现场查看,进行了勘查并做记录,承诺将尽快处理此事。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之后,美的售后就玩起推诿拖延的把戏,置若罔闻,售后电话也一直无人接听,杳无音讯。
对于美的公司这种毫无人道的态度和处理结果,张老先生非常气愤,忍无可忍。如今,火灾已经发生两个多月,两位60多岁的老人流离失所无家可归,只能借住亲戚家(但这不是常事儿);穿衣、吃饭也成了问题(衣服几乎被烧光、仅有的现金也化为灰烬)。本来就身体不好,这次火灾给他们精神上又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原本一个温馨和睦的家就这么被摧毁了,一生的积蓄就这样灰飞烟灭了,处境何其的悲惨,天理何在?
洛阳电视台一套新闻联播报道了此事,但是美的售后在记者的电话采访中还是推诿责任,请有关部门尽快出面关注此事,协调事态,还消费者一个公正。附上火灾图片和消防部门鉴定书。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4-04-23 12:24:52
接消费者投诉后,洛龙工商分局古城工商所工作人员及时联系投诉人了解情况。投诉人称其父亲家里2014年2月1日下午发生火灾,经洛阳市洛龙区公安消防大队对火灾认定并出具了“洛龙公消火认字【2014】第0002号火灾事故认定书”,依据该“火灾事故认定书”对起火原因的认定:“起火时间为2014年2月1日16时32分许,起火部位位于张献军民房客厅空调位置。起火原因可以排除起火部位处遗留火种、雷击、外来火源、人为放火等因素,不排除空调故障所引发的火灾”。投诉人认为其父亲家里的火灾是由于2009年在西工区八方电器解放路店购买的2匹美的空调自燃而引起的,投诉人一直与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及其委托的洛阳美的售后服务商(洛阳市洛龙区风云家电维修部)沟通赔偿问题无果,故此才投诉。古城工商所积极与投诉人和商家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做好沟通,并及时组织投诉人和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委托的洛阳美的售后服务商进行行政调解,多次调解后,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在2014年5月12日前为投诉人父亲补偿款项6万元及1匹的美的定频挂机空调一台。
经我局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电话回访,投诉人称情况属实,其对处理结果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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